关于对常宁市青竹建材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选任破产管理人的招标公告(原标题:关于对常宁市青竹建材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选任破产管理人的公告)
全部类型湖南衡阳2025年09月25日
本院已依法裁定受理对常宁市青竹建材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和《衡阳市破产案件管理人指定办法(试行)》等规定,我院决定于****上午9时00分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上运用系统摇号软件,采取随机方式选任管理人。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破产管理人名册中的机构如愿意参与本案摇号,可向点击登录查看尹法官(联系电话:****)了解本案的基本情况:
一、申报条件
1、申报机构为已被列入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破产管理人名册内的三级及以上管理人的机构;
2.、申报机构在本年度已参加执业责任保险且仍处于保险期内(单次赔偿限额不低于20万元,需提供能够直接体现被保险人和赔偿限额的证明材料,不得仅以律师协会或破产协会对外签订的协议作为依据);
3、申报机构及从业人员无《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第九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规定的不得或者不宜担任管理人的情形;
4、申报机构及其委派参与本案的团队负责人和核心成员自****以来作为管理人已办结至少1件破产案件;
5、申报机构委派本案的团队负责人和核心成员应熟悉公司破产清算业务,勤勉尽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且无不良反映;
6、申报机构截至****在本院无3件未结强制清算案件或破产案件;
7、申报机构须在3个月内办结本案。
二、注意事项
1、报名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下午18:00止。
2、本次案件为强制清算案件,无费用。
3、报名材料提交:申报机构须按附件1清单内容按顺序提供壹份纸质申报材料,装订成册并加盖申报机构公章,提交我处。
4、申报机构须确保符合申报条件,如经核查发现存在虚假及违法情形,该机构将不得再担任该案管理人,本院将其列入管理人黑名单。本院对该案件随机摇号确定一家机构作为案件管理人,并从剩余符合条件的申报机构中随机摇号确定一家机构作为备选管理人。
联系人:司法技术管理室 戴蕾 电话****
监督人:纪 检 监 察 室 电话07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