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阳县王集镇安置点建设项目(一期)招标公告
全部类型江苏宿迁2025年09月19日
泗阳县****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地点:泗阳县****
2.工程规模及招标内容(共计一个标段):项目新建安置房41户(含院落),用地面积约21亩,房屋总建筑面积约4885.44平方米(具体详见图纸及清单)。
3.工期:120日历天,计划开工时间:2025年10月
4.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时间、方式:
按工程进度付款,以户为单位分别结算,房屋一层封顶支付中标总价的40%,二层封顶支付中标总价的30%,院落建设完成支付中标总价的1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交付业主后付至结算审核价中标总价的17%,剩余3%待质量保修期满后一次性付清(不计息)。
5.预算价:****.17元;招标控制价:****.17元
二、资格审查及评标方法
1.本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
2.评标方法:合理低价法(具体方法详询招标代理单位)。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企业须具有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3.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具有有效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资格证书,且同时具有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证);
4.其他条件:
4.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4.2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4.2.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仅限于以下情形:
(1)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2)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3)同时在其他企业担任了法定代表人或分公司负责人。
注: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起,上述情形不因其之后被撤销或者更正而改变投标人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认定结果。
5.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 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 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 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6.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近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9)投标人拟选派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时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以来任意一个月本单位为项目负责人办理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社会养老保险证明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交的当地社会养老保险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扫描件为准(或者以投标人注册地社会养老保险管理部门的官方网站查询或验证结果截图为准)。凡因投标人提供的信息不全面、不准确,均视同投标人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8.投标保证金: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13万元。
四、报名时间、报名地点、报名要求、报名联系人投标人持下列资格后审资料报名[工本费200元(售后不退)]
3.报名要求携带下列资料复印二份加盖公章:
3.1 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3.2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3.3投标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3.4授权代理人身份证、社保证明(复印件,近6个月任意1月)
3.5所选派的项目负责人具有的资格证书、社保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近6个月任意1月)
五、开标时间和地点及开标要求
开标时间:****9时30分
开标地点:泗阳县****
开标到场要求:委托代理人须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加盖公章)到场签到,未按时到场、材料不全或标书封装不规范者视为废标。具体要求如下:
1.法人授权委托书、社保证明(近个6月任意1月);
2.身份证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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