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洪县2025年秸秆标准化收储中心建设项目申报指南(二次遴选)
全部类型江苏宿迁2025年09月18日
| 名称 | 点击登录查看2025年秸秆标准化收储中心建设项目申报指南(二次遴选) | ||
| 索引号 | **** | 分类 | 乡村振兴 农业、畜牧业、渔业 其他 |
| 发布机构 | 点击登录查看 | 公开日期 | **** |
| 文号 | 关键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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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效 | |||
为进一步提高我县秸秆综合利用水平,发挥补助政策引导效应,培育壮大秸秆离田收储加工利用产业,根据第一次遴选结果和资金情况,拟开展第二次项目建设主体遴选,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申报主体
申报主体需为在本地区依法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法人,或经相关部门认定的家庭农场、合作社等主体,且运营状况良好,无不良信用记录。
二、项目内容
(一)建设要求。采取先建后补的方式,建设1个秸秆标准化收储中心,仓储建筑面积1200平方米以上,主体为钢架结构,肩高不低于8米。
(二)补助标准。秸秆标准化收储中心补助金额以实际投资额为准,农业企业补助金额不超总投资额的30%,家庭农场、合作社补助金额不超总投资额的50%。单个主体总补助金额不超过53万元。
(三)申报要求。申报主体可单独申报标准化收储中心,或者标准化收储中心与收储、加工设备组合为同一项目申报。享受本项目补助的机具不得重复申报农机购置补贴。
同一个项目点,在同一年度只能以一个申报主体申报,不得将项目拆解多头申报。对纳入县级重大项目、重点招商引资项目和具有产业发展超前引领性的项目优先扶持。
秸秆标准化收储中心应有正规用地审批手续,选址符合消防安全要求,交通便利、远离学校、加油站、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点等;有一定秸秆收储工作基础,具备项目实施的执行力。
三、项目管理
(1)填报项目申请表。申报单位对照相关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填报项目申请表(附件)。于****前报送至县****
(2)公开竞争立项。县****点击登录查看政府网站进行公示。
(3)项目资金。执行“先建后补、专款专用”的原则。
五、注意事项
(一)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在任何一个环节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的主体,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资格。
(二)各乡镇(街道)和相关工作人员要本着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申报条件和要求据实推荐报名。申报时间截止后,不再接受任何报名。
(三)根据遴选结果,制定具体项目实施方案,并经县****
本指南由县****
项目联系人:县****
附件:附件2025年点击登录查看秸秆标准化收储中心建设项目遴选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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