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湾新城城市更新项目(一期)子单元地块采购实施主体 - 公开招标公告
全部类型海南三亚2025年09月17日
1.招标条件
三亚湾新城城市****点击登录查看对项目名称为三亚湾新城城市****
2.项目基本情况
2.1 项目名称:三亚湾新城城市更新项目(一期)子单元地块采购实施主体;
2.2 项目编号:****;
2.3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4 招标单位:点击登录查看;
2.5 服务期限:5年(具体以签订项目实施协议时间为准;
2.6 项目内容及分工:
1.项目范围:三亚湾新城城市****
2.1 土地权属现状
更新范围内土地现状主要为商服设施用地等,共计约11.26公顷(168.83亩),用地权属为海南三亚湾新城开发有限公司
及准收储地(未办农转)。
2.2 房屋现状
项目更新范围无村民自建房,涉及已建成建筑物3栋,2栋为商业用房,1栋为高尔夫练习场教学楼,现状证载建筑面积10669.29平方米。
2.3 公共配套服务设施现状
2.3.1市政基础设施现状
片区范围内道路骨架尚未形成,片区内以村庄道路为主。城市****
2.3.2公共服务设施现状
片区在配套设施上主要依赖周边城区,内部配套设施不足,仅有三亚湾体育公园、上海外国语大学三亚附属中学等2处公共服务设施,片区内的社区教育、休闲、健身、娱乐等公共设施严重缺乏。
2.7 招标模式:
公开招标,通过招标人资格审核单位。
3.运作模式及投资收入来源
根据《三亚市****
3.1 按照“社会资本投资主体全额投资,自主开发建设实施,全担风险”的项目运作模式。
4.社会投资实施主体选定方式
4.1 本次招标拟确定实施主体1家。
4.2 特别声明:天涯区人民政府或招标单位有权根据本区域项目开发的具体情况,随时增加选择新的实施主体参与项目的投资开发工作。
5.风险揭示
5.1 项目拆迁风险,补偿风险,涉农阻工风险,资料整理不全风险,验收风险,备案风险,入库风险,政策变化风险,历史遗留问题,及投资风险等风险皆由中标社会资本投资主体承担。
5.2 中标社会资本投资主体须按《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签订《项目实施协议》,否则视为违约,其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申请保证金不予退还。
5.3 按照《项目实施协议》规定,原社会投资主体无条件退出后,其前期合理投入按招标单位指定的第三方审计结果在相关资源指标产生收入后给予补偿,被强制退出的,不能获得补偿。
5.4 中标社会资本投资主体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应主动接受招标单位的统筹协调工作。但招标单位的统筹协调工作不得成为中标社会资本投资主体免除其履约责任的理由。
5.5 中标社会资本投资主体应充分领会如无法按期完成约定的指标所面临的投资风险(包括违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