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长阳城镇污水处理设备更新改造项目一标(长阳主城区)第1次澄清修改公告
全部类型湖北宜昌2025年09月16日
信息时间:****
各潜在投标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二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以及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相关规定,现对招标文件有关内容进行如下澄清与修改,具体内容如下:
1、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人民币大写:壹仟柒佰壹拾壹万陆仟零玖拾贰元捌角捌分(小写¥:****.88元)。
2、关于多标段投标补充说明如下:参与二标(高家堰镇、磨市****
3、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延期至****上午9时00分。
4、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已重新上传,请投标人自行下载答疑文件,并按照答疑文件编制投标文件和投标报价清单。
本次答疑文件和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答疑文件和招标文件不一致处,以答疑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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