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罗田县人民法院关于公开选任破产管理人的招标公告(原标题:湖北省罗田县人民法院关于公开选任破产管理人的公告)
全部类型湖北黄冈2025年09月16日
本院裁定受理申请人湖北光启照明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现该案需在管理人名册中选任破产管理人。为便于案件的顺利推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等相关规定,决定采取以“竞争+摇号”的方式公开选任一家首选、两家备选社会中介机构作为管理人,特公告如下:
一、湖北光启照明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湖北光启照明有限公司于****在罗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成立,统一社会信用代码:****068227,该公司注册资金为11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潘彬,公司股东为潘彬,经营范围为:led系列电子产品研发、生产、销售、安装及售后服务;城区亮化工程安装及服务。经强制执行查明,湖北光启照明有限公司欠罗田县经发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徐春初等多个申请执行人共计****.33元及利息,经执行履行部分后,截止****,还尚需支付罗田县经发融资担保有限公司500000元、尚需支付胡志乔100000元、尚需支付徐春初207540元及利息,共计808540元及利息未履行。该公司现已停止经营,无收入来源,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已处置完毕,公司法定代表人潘彬经查也无可供执行的财产,属于明显的无清产能力的情况。
二、申报条件
1、申报机构需为已列入2023年度黄冈市中级人民法院破产管理人名册中的二级及二级以上破产管理人。
2、申报机构与湖北光启照明有限公司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十四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规定的不能担任管理人工作的情形。
3、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列为管理人的候选对象:
(1)、在全省范围内履职管理人的破产案件、强制清算案件达十件未结的;
(2)、近三年内受聘破产企业或强制清算企业的债权人或债务人代理人达三次的;
(3)、近三年内受聘破产企业或强制清算企业的债权人或债务人委托会计审计、资产评估服务达三次;
(4)、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
(5)、其他违法违纪行为等;
三、申报方式
申报机构应于申报期限届满前向本院提交申报书及与申报书内容相对应的证件、资料。
申报书应包括以下内容:
1.申报机构的基本情况、破产团队建设情况;
2.申报机构以往担任管理人或参与破产清算工作的经验和工作业绩(A.有关数据以人民法院的相关法律文书为准;B.应明确是独立履职还是协助参与,是全程参与还是部分参与;C、是否办理过执行转破产案件);
3.参与本案的竞争优势;
4.拟推荐从事本案管理人工作的团队成员的基本情况、该成员的主要业绩;
5.获选后的工作思路,包括组织架构、职责分工、主要工作预案等(信封密封);
6.管理人报酬的报价方案(信封密封)。
四、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截止时间****17:30,有意成为管理人的单位应向点击登录查看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101室)申报并提交书面材料。(联系人:吴月峰,电话****)
五、其他事项
㈠、申报机构提供的资料一式三份(需密封的部分请做好密封);
㈡、本院将由评审委员会评选出3家候选管理人(报名超过3家);(报名机构少于3家,本院将从2023年度黄冈市****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五年九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