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宁县城区污水提质增效及污水处理厂、管网工程建设项目(建设运营一体化)信息变更(原标题:周宁县城区污水提质增效及污水处理厂、管网工程建设项目(建设运营一体化))
全部类型福建宁德2025年09月10日
递交时间:**** 09:06信息来源: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文件编号 | **** |
|---|---|
| 投标资格 | 无要求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09:00:00 |
| 投标有效期 | 90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295,275,850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 开标时间 | **** 09:00:00 |
| 开标地点 | 无 |
| 开标方式 | 待定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否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00:00:00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暂无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周宁县城区污水提质增效及污水处理厂、管网工程建设项目(建设运营一体化) 补充通知二 各投标人: 招标人(招标代理单位)对“周宁县城区污水提质增效及污水处理厂、管网工程建设项目(建设运营一体化)”的招标文件补充通知如下: 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为****9时00分00秒。 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本补充通知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点击登录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