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清市新厝村光伏项目鱼塘出租
全部类型福建福州2025年08月29日
| 项目名称 | 福清市**** | ||
|---|---|---|---|
| 项目编号 | **** | ||
| 标的名称 | 福清市**** | ||
| 标的编号 | **** | ||
| 公告性质 | 正常公告 | ||
| 转让方承诺 |
|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资产,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资产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资产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资产权属清晰,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资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资产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 标的名称 | 福清市**** |
| 转让底价(万元) | 26.904000 |
| 挂牌日期 | **** |
| 挂牌截止日期 | **** |
| 资产概述 | ****点击登录查看与福清市新厝镇新厝村签订土地承包合同用于开发福清市新厝村近海养殖30MW渔光互补光伏电站项目,鱼塘合同承包期到****,鉴于项目已经投产,将本项目闲置672.6亩鱼塘公开对外租。 |
| 交易条件 | |
| 挂牌开始日期 | **** |
| 挂牌公告期 | 10个工作日 |
| 是否自动延牌 | 延牌条件:少于等于0个意向受让方,最长延长周期数:48,延牌周期(工作日,至少5个):5个工作日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价款支付要求:按合同约定支付。 |
| 优先权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 是(放弃或不涉及) |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1.本项目挂牌年租金价格为26.9040万元(含税价),租赁期限为3年,租赁押金为成交年租金的10%,合同签订后30个自然日内承租方应向出租方支付租赁押金。首期租金为12个月租金,承租方应于租赁合同签订后30日内一次性支付。遵循先支付后使用原则,每12个月为一个支付周期,每次租金支付时间为当次支付周期结束前一个月的1日,不得逾期支付。租赁期租金内无涨幅。 2.标的项目目前处于闲置状态,不涉及抵押、担保等事项。 3.承租方所从事的经营项目必须符合相关法律及省、市、区相关消防、环保条例的规定。 4.租赁期内,租赁场所土地、建筑物如因政府征地或其他商业开发等而被要求拆迁、搬迁、征收等情形,双方任何一方可解除本合同且双方均无需承担赔偿责任。解除租赁合同前承租方须支付已发生的租金和应承担的其他费用。政府因征用支付给出租方的一切赔偿及搬迁后剩余物品的所有权应归出租方所有。 5.标的项目只限于本合同的最终承租方,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承租方不得整体转租、转让或以联营、承包、借用等其他任何形式变相整体转租、转让或者借与第三人使用。 6.本项目最终出租时间以标的项目实际交付时间为准,出租方可根据标的项目实际状态交付给承租方。 7.本项目为现状出租。意向承租方递交本项目承租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项目状况及所有出租条件,自愿接受标的项目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为承租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项目状况及瑕疵为由主张退还出租房屋或拒付、少付租金,否则即视为违约。 8.承租方一经办理承租申请手续,即视为对前述标的情况知悉、确认且无异议,并愿意承租出租标的,不因出租标的现状改变或以无法实现合同目的为由追究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和出租方任何责任。 9.承租方承诺自行承担因出租标的前述现状导致的合同纠纷等风险,不因出租标的前述现状追究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责任。 特别提示: 出租方根据既有档案材料、相关中介报告等对标的现状进行尽可能谨慎、周全的描述,但这种描述和相关材料并不构成对承租方的任何承诺和保证,只是对意向承租方了解标的现状的提示和简介。意向承租方参与交易视为已自行或委托专业机构进行了充分详尽的尽职调查,对出租标的的真实情况进行了充分细致的了解。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承租须知: 1. 意向承租方须在出租信息公告期截止之日17:00前办理完毕承租申请手续(含提交《资产承租申请书》及其附件材料、交纳交易保证金等工作流程),承租申请手续办理时间为信息公告期内工作日9:00-17:00。意向承租方在信息公告期内向中心提交《资产承租申请书》及其附件材料的行为,是对交易条件和出租底价的认可和接受。 2.意向承租方应按信息公告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向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结算账户交纳交易保证金。 2.1意向承租方若违反交易相关法规政策或交易规则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意向承租方未能成为承租方的,交易保证金在承租方确定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原路返还。意向承租方成为承租方的,交易保证金按照相关约定处置。 2.2本项目交易保证金或交易价款不接受现金、现金汇款、托收支票、银行汇票等付款方式,意向承租方应通过汇款、转账方式转入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结算账户(以到账为准),并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项目编号+资金用途”。 2.3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结算账户(用于交易保证金和租金的收付): 账户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账 号:******** 开 户 行:中信银行广州**** 3.意向承租方在签署保密承诺函后,在信息公告期内向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查阅资产出租文件和对标的进行尽职调查。意向承租方须自行对项目信息进行调查核实,在充分了解并清楚知晓交易风险和交易费用的情况下,自行决定是否参加交易,并独立承担风险。 4.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对意向承租方提交的资料进行规范性审核,必要时可以要求意向承租方提供补充资料。 5.信息公告期内,只有一个合格意向承租方报名参加交易的,该合格意向承租方即成为承租方,成交价按出租底价与承租方在《资产承租申请书》所填意向承租价格孰高原则确定;产生两个或两个以上合格意向承租方的,以网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组织交易确定承租方。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将组织交易结果通知出租方与承租方,交易双方签订租赁合同。 6.承租方须在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出具交易凭证前,按有关规定或约定向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支付有关交易费用。承租方须将上述费用通过汇款、转账方式转入以下账户,并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项目编号+资金用途”。本项目有关交易费用不接受现金、现金汇款、托收支票、银行汇票等付款方式。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账户(用于收取服务费用): 账 号:******** 开 户 行:兴业银行广州分行营业部 7.本公告所称意向承租方是指对本次出租标的有承租意向并向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提交书面承租申请材料的主体。本公告所称合格意向承租方是指经审核,符合承租条件和出租要求并取得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出具的《资格审核认定结果通知书》的意向承租方。 承租方应履行的义务: 1.意向承租方一经提交承租申请并缴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已充分了解并接受出租标的的现状,完全理解并接受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本出租标的出租信息公告所披露的全部内容和出租项目要求。 2.其他承租方应履行的义务具体详见交易机构备查《租赁合同》文本。 |
| 处置方案 | |
| 组织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报价方式:多次报价】 |
| 报价方式 | 多次报价 |
| 处置方案 | 每个标的单独征集意向受让方 |
| 受让资格及审核方式 | |
| 是否需要登记审核 | 是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
|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不允许 |
| 是否允许网上报名 | 不允许 |
| 保证金交纳规则 | |
| 收取方案 | 本次标的处置保证金收取方式为固定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80000元 |
| 交纳时间 | 交易机构受让登记后交纳保证金 |
| 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
| 交纳方式 | 银行转账 |
| 收款账号 | 收款单位:点击登录查看 账号:******** 开户行:中信银行广州**** |
| 保证内容 | (1)报价最高的意向受让方按交易规则的约定与转让方和本所签署《成交确认书》,并按照约定向本所支付交易服务费。 (2)受让方应按交易规则的约定与转让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 |
| 处置方法 | 1.本项目交易保证金的处置按本公告中的承租须知内容及《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企业国有资产交易保证金操作细则》、《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企业国有资产交易资金结算操作细则》执行。 2.若意向承租方未被确认为承租方的,在承租方确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按规定将交易保证金无息返还相关主体。意向承租方被确认为承租方的,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在双方签订租赁合同(且承租方按合同缴纳租赁押金)并收到交易双方缴纳的服务费后5个工作日内将承租方交纳的保证金无息原路返还,无需另行通知交易双方。 |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
| 转让方名称 | 点击登录查看 | |||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注册地(住所) | 福清市**** | ||
| 法定代表人 | 郝云志 | 注册资本(万元) | 234741.303403人民币 | |
| 经济类型 | 国有控股企业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
| 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861481 | 经营规模 | 中型 | |
|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国资监管机构 | 国务院国资委监管 | ||
| 监管机构属地 | 广东省 | |||
|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 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
| 批准单位名称 | 点击登录查看 | 批准文件类型 | 其他类型:国能(福州)热电有限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纪要 | |
| 批准日期 | **** | 批准文件名称/决议名称 | 国能(福州)热电有限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纪要 | |
| 经办人联系方式 | |
| 交易机构联系人 | 点击登录查看 |
|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 | **** |
| 交易机构联系传真 | |
| 交易机构联系邮箱 | |
| 交易机构联系地址 | 广州市**** |
| 交易机构网址 | www.gduaee.com |
| 补充披露信息 | ||||
| 暂无补充披露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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