滇西应用技术大学珠宝学院年度监理服务项目公告
全部类型云南保山2025年08月25日
| 项目概况: |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2、项目名称:点击登录查看年度监理服务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250000.00元
5、最高限价(如有):250000.00元 (低于250000.00元据实结算,高于250000.00元按250000.00元结算)
6、采购需求:
6.1采购范围:工程建设项目监理服务(施工及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服务。督促施工单位按施工合同约定的时间、进度组织施工,及时调整不合理工期安排,依据相关规程、规范及技术标准和项目合同,监督并检查施工单位工程项目实施的质量、进度等,督促施工单位整改、整理、编制、提供工程项目的中间资料和最终成果),货物监理服务(货物按照投标文件相关技术参数、质量标准验收),服务监理服务(服务类按照投标文件的相关标准验收)。
6.2项目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6.3付款方式:甲乙双方签订合同拟定;
7、质量标准:服务过程和成果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的相关标准及要求,符合采购人针对本次招标项目提出的具体要求。
8、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注:因本次采购为竞争性磋商,现场须进行二次报价,请各报价供应商代表准时到开标地点进行现场二次报价。
报价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6.1报价供应商须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或“三证合一”的统一社会代码营业执照)证照原件的扫描件。
1.6.2报价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截止开标前三年任意一年的公司财务报表或审计报告,经营不足一年的,提供经营月份的相应经会计签署的财务报表;若为新成立公司,提供证明材料;
1.6.3报价供应商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截止开标前一年意连续三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缴款证明材料,(成立未满3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报价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1.6.4信誉要求: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相关要求,报价供应商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以前报价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报价供应商不得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http:****。
1.6.5报价供应商不得存在经营异常、严重违法、行政处罚、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报价供应商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6.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报价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落实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鼓励节能政策:对国家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属于强制采购的产品,予以强制采购。属于非强制采购的产品,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采购。执行政策文件:《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2.2鼓励环保政策: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国家公布的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产品。执行政策文件:《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2.3扶持中小企业政策:评审时小型、微型企业提供的产品(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价格给予6%的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其产品在评审时给予相同的价格扣除;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至****,每天上午08:00至11:30,下午14: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点击登录查看(保山市****
方式:持介绍信(原件)及被介绍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现场获取或网上获取,联系电话:****
售价:200元/份
截止时间:****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点击登录查看(保山市****
时间:****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点击登录查看(保山市****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在点击登录查看官网、点击登录查看宣传栏进行发布。
八、其他补充事宜
1、磋商保证金
(一)保证金的缴纳及退还
1、根据《云南省招标投标条例》本项目可收取保证金4000.00元,为降低企业交易成本,根据《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部门关于鼓励减免政府投资项目投标保证金的通知》(云发改交易管理〔2023〕397号),本项目收取2000.00元保证金。
2、提交时间:以专项账户实际到账时间为准,到账截止时间为磋商截止时间,未按时到账的保证金视为未提交。
收款人:点击登录查看
开户行:云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观音塘支行
帐 号:****2012
电 话:****
(2)交付方式:报价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以转账或电汇方式在投标截止时间1日前提交至以上招标代理机构的指定账户;招标文件资料费由报价供应商在获取资料时以转账、电汇或现金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
注:
(1)保证金必须从磋商方的法人基本账户划出;
(2)保证金转账方式仅限电汇、网银方式,其他转账方式视为无效;
(3)保证金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到账时间以保证金专用账户实际到账时间为准,未按时到账的保证金无效;
(二)一旦发生下述行为,报价供应商将放弃追索招标保证金的权利:
1、报价供应商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磋商文件的;
2、报价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3、除因不可抗力或投标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报价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4、报价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报价供应商或者招标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5、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名 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腾冲市****
联系人:罗老师
联系方式:****
名 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保山市****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方式:
时 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