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正内容:
, 1、原招标文件 第四章 评标办法及标准 商务评审 6.培训证书(主机):“根据投标人提供本单位“瓦锡兰”机器设备厂商或代理商有效培训证书,每提供1份培训证书的得1分,满分3分。 ”;因原“瓦锡兰”厂现今已不组织相关培训,只委派工程师现场服务; 现调整为:“投标人承诺“瓦锡兰”厂的相关工程师到现场服务的得3分,不提供承诺函的不得分”。 2、原招标公告“开标时间:****08点30分,开标地点:三沙市招标采购中心(海口市龙华区城西镇南海大道80号)三沙开标室1”; 现调整为:“开标时间:****08点30分,开标地点:三沙市招标采购中心(海口市龙华区城西镇南海大道80号)三沙开标室1”。 3、其他内容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