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经营范围要求: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同时不得从事危险品和扰民的行业经营;仅限销售“便民利民即时消费商品”,即满足游客游览中即时性、基础性需求的必需品(如矿泉水、饮料、应急食品、雨具、充电宝等); 营业执照记载的经营范围必须明确包含“食品销售”、“餐饮服务”或“日用百货零售”等与便民商品直接相关的类目;仅限销售“便民利民即时消费商品”;严禁销售:旅游纪念品、工艺品、土特产(非即时消费)、服装鞋帽(雨衣 / 雨披除外)、烟酒、书籍报刊(景区导览图除外)等与“便民利民”无关的商品; 2、租赁期内,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承租方不得将租赁标的的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 3、标的装修改造、水电及物业等费用:承租方自理; 按时支付经营权费用(租金 / 承包费)、水电费、物业费等; 4、承租方需自行办理各类证照、消防改造并承担租赁期间所有的安全责任和检查,所有改造费用及相关部门的处罚由承租方承担; 5、意向承租方已对租赁标的现状进行充分勘察,租赁标的届时为现状交付,如因租赁标的自身原因导致承租方无法满足消防报审报验等要求的,承租方须自行负责对租赁标的设施设备进行改造并承担全部费用和责任及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