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油发展-安全环保公司南海西部地区渔业资源补偿增殖放流服务专有协议
全部类型天津2025年08月05日
公告详情
海油发展-安全环保公司南海西部地区渔业资源补偿增殖放流服务专有协议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海油发展-安全环保公司南海西部地区渔业资源补偿增殖放流服务专有协议
工程项目名称
海油发展-安全环保公司南海西部地区渔业资源补偿增殖放流服务专有协议
项目概况
海油安康受业主委托,根据《中国水生生物资源养护行动纲要》(国发〔2006〕9号)、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明确涉渔工程水生生物资源保护和补偿有关事项的通知(农办渔〔2018〕50号)》及相关法律法规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要求,甲方拟对海上油气田建设项目开展海洋生态修复渔业资源增殖放流工作。 甲方需外部供应商按照《水生生物增殖放流管理规定(农业部令 第20号)》、《农业部办公厅 关于进一步规范水生生物增殖放流工作的通知 (农办渔〔2017〕49号)》、《农业农村部 关于做好“十四五”水生生物增殖放流工作的指导意见(农渔发〔2022〕1号)》和《SC/T9401-2010 水生生物增殖放流技术规程》等相关规范文件要求,完成海洋生态修复渔业资源增殖放流相关工作。
异议投诉
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文件内容违法或者不当的,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本系统以盖章后的书面形式提交,否则将不予受理。招标人无正当理由不在规定时间内答复异议的,对异议答复结果不认同的,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可向投诉受理部门投诉。
发布媒介
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供应链数字化平台
标段信息
1. 海油发展-安全环保公司南海西部地区渔业资源补偿增殖放流服务专有协议 标段
主要技术规格
1.放流苗种前实施方案编制及论证工作,2.放流苗种,3.放流苗种后增殖放流效果监测评估及项目总结工作。
交货期/服务期/完工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内有效。在合同执行阶段采用1+1+1方式,即合同届满1年,若甲乙双方对合同条款及合同价格均无异议,继续沿用1年,若无法达成一致,则合同自动终止,以此类推。在合同期满后,如有未执行完毕的《服务委托书》,该《服务委托书》应履行完毕。
招标范围
1.放流苗种前实施方案编制及论证工作。2.放流苗种。3.放流苗种后增殖放流效果监测评估及项目总结工作。
资格要求
3.1营业执照:投标人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投标人为分公司的,提供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和上级法人单位授权书(授权该分公司投标),认可该分公司和上级法人单位的资质、资格和业绩,不认可同一上级法人单位的其它分公司的资质、资格和业绩,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分公司与上级法人单位只可一家参与投标,同时参与投标的,投标均无效。3.2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有有效期内的《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3.3业绩要求(开标时须进行信息公开):(1)****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具有并提供至少1个合同的渔业资源补偿增殖放流的服务验收业绩或水产苗种的供货业绩,且单项业绩合同金额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如为年度协议,同一个协议可按照其订单金额累积计算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业绩合同中需体现渔业资源补偿增殖放流的苗种,渔业资源补偿增殖放流苗种须至少包括长毛对虾、斑节对虾、日本对虾、布氏鲳鲹、黑鲷、真鲷、紫红笛鲷、红笛鲷和黄鳍鲷中的一种苗种。(2)投标人须按规定格式提交业绩表,并提交相关业绩证明文件。A.投标人若提供的是供货合同业绩:业绩证明文件包括:1)合同和 2)用户签字或盖章的到货验收材料(到货验收单或到货验收报告或其他可以证明合同项下货物已经到货验收的有效证明材料。投标人所提交的业绩证明文件必须至少体现以下内容:合同首页、合同签署时间、合同签署页(具有双方签字或盖章)、货物名称、用户签字或盖章的到货验收材料。若业绩合同为年度协议,除提供年度协议外,还应提供相应的已到货订单,订单内容或编号应与年度协议相关联。同一个年度协议下提供1个或以上的订单及与订单对应的到货验收材料均算为1个有效业绩。B.投标人若提供的是服务验收业绩:业绩证明文件包括:1)合同和 2)服务验收证明材料。投标人所提交的业绩证明文件必须至少体现以下内容:合同首页、合同签署时间、合同签署页(具有双方签字或盖章)、服务内容及服务验收证明材料。若业绩合同为年度协议,除提供年度协议外,还应提供相应的已完工订单,订单内容或编号应与年度协议相关联。同一个年度协议下提供1个或以上的订单及与订单对应的服务验收证明材料均算为1个有效业绩。(3)未提交业绩证明文件,或通过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认定满足上述业绩要求的,均视为无效业绩。
招标文件领取方法
请登录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供应链数字化平台(https:****)的招标公告页面进行购买。首次登录必须先进行注册(免费),注册成功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购买过程必须全程在线操作,线下形式的汇款将不予接受。标书费支付成功后,投标人可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如未在系统中领购招标文件,不可参加投标。
投标地点
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供应链数字化平台(https:****/home/#/navigation)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特殊说明
1.投标人必须使用系统提供的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导入招标文件(如有招标文件澄清,须重新导入最后一次澄清文件)后编制投标文件。超过投标截止时间送达的投标文件,系统将予以拒收。投标相关操作指导详见: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https:****》 2.鼓励投标人选用投标保证金保险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相关操作指导详见: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https:****》 3.中国海油严厉打击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每个招标项目均对投标人的文件制作机器码、文件创建标识码和投标电脑MAC地址、IP地址、投标文件内容进行查验。请各投标人高度重视投标工作,在本单位办公所在地、使用办公IP下载招标文件并自行独立编制、上传投标文件。被认定为“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提供虚假投标资料”的供应商,将按照中国海油相关制度规定,对围标串标的投标人处以禁用两年及以上的处理,对提供虚假投标资料的投标人处以禁用一年及以上的处理,处理期内不能参与新的投标活动。评标结束后投标人可以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异议,进一步可通过投诉寻求行政救济,由行政监督部门做出认定,同时,对“投标截止后撤销投标文件的,以及在中标公示或公告阶段,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资格”“获取中标资格或成交资格拒绝签订合同”的供应商,将按照中国海油相关制度规定,对供应商给予禁用一年及以上处理,处理期内不能参与新的投标活动。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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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 址:湛江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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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子邮箱:****@cnooc.com.cn |
| 邮 编:524057 |
| 联系电话:**** |
| 异议受理人:张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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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诉受理人邮箱(投诉受理专用):****@cnooc.com.cn |
| 投诉受理人:/ |
| 投诉受理人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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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 址:天津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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