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方联系电话: ****
招标方邮箱:
监督方联系人: 纪委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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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 0.0
结算与发票信息:
结算方式: 双方结算确认无误后,每次支付比例为不得超过结算额的75%,剩余25%待工程竣工且签订封账协议后30日内向乙方支付。
支付条件: 按实际工作量结算,工作完成后甲方根据工程部清点出具票据为依据,编制收方单,据此编制《租赁结算单》,由甲方项目经理、书记签字确认,双方盖章后生效。双方结算确认无误后,每次支付比例为不得超过结算额的75%,剩余25%待工程竣工且签订封账协议后30日内向乙方支付。
发票种类: 专用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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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说明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