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即在评审前进行,根据规定的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由采购人委托谈判小组对响应人的资格进行审查,符合合格条件的才可进入评审阶段。响应申请人必须满足以下资格审查条件: 1、响应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响应人公章); 2、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园林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专业以职称证书为准,职称证书无法反映专业的,专业以毕业证书为准。)。园林类专业包括园林(含园林规划设计、园林植物、风景园林、园林绿化等)、园艺、城市规划、景观、植物(含植保、森保等)、风景旅游、环境艺术等专业。(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响应人公章); 3、项目经理还需满足下列条件: a. 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b. 项目经理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经理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经理解锁手续,或项目经理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采购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工程量在项目经理执业范围之内; c. 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4、响应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采购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采购项目提供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采购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采购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7)响应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4、企业自****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额100万元的景观或绿化工程业绩,单独行道树工程除外。(提供中标(成交)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三者缺一不可;如果提供的证明材料所反映的数据或内容出现不一致时,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的验收合格时间为准,金额以合同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 5、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谈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