珲春市库克纳河流域治理与生物多样性能力建设及产业培育项目工程监理项目招标公告
全部类型吉林延边2025年07月30日
珲春市库克纳河流域治理与生物多样性能力建设及产业培育项目工程监理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XLD-ZC2025-0071)
项目所在地区: 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珲春市
一、招标条件
本珲春市库克纳河流域治理与生物多样性能力建设及产业培育项目工程监理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123003.24万元,招标人为珲春库克纳环境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项目总投资额: 123003.24万元
范围: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珲春市库克纳河流域治理与生物多样性能力建设及产业培育项目工程监理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珲春市库克纳河流域治理与生物多样性能力建设及产业培育项目工程监理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本招标项目需投标人具备以下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及市政公用工程甲级)]及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单位。
2)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投标人拟派的项目总监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牵头人为监理资质单位。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并依据联合体协议承担职责,同时就工程监理承担连带责任。招标人可根据联合体协议向联合体各成员分别付款。(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3)联合体各方均需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冻结;(4)联合体投标不超过3家单位。
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问题的
(4)两个以上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项目中同时投标。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从****08时30分到****17时00分
获取方式: 现场报名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 ****13时30分
递交方式: 辽宁省沈阳市****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 ****13时30分
开标地点: 辽宁省沈阳市****
七、其他
信利达建设咨询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受珲春库克纳环境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珲春市库克纳河流域治理与生物多样性能力建设及产业培育项目工程监理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项目名称: 珲春市库克纳河流域治理与生物多样性能力建设及产业培育项目工程监理项目
2、招标编号: XLD-ZC2025-0071
3、建设内容及规模: 项目由3个子项目组成,一是城市****
4、项目总投资额: 123003.24万元
5、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资金
6、建设地点: 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珲春市。
7、服务期限: ****至****(具体以甲乙双方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8、工程质量: 合格
9、投标人资格条件:
1)本招标项目需投标人具备以下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及市政公用工程甲级)]及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单位。
2)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投标人拟派的项目总监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牵头人为监理资质单位。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并依据联合体协议承担职责,同时就工程监理承担连带责任。招标人可根据联合体协议向联合体各成员分别付款。(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3)联合体各方均需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冻结;(4)联合体投标不超过3家单位。
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问题的
(4)两个以上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项目中同时投标。
8、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至****,每日上午08:3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信利达建设咨询集团有限公司(辽宁省沈阳市****
9、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13:30。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辽宁省沈阳市****。
投标人须派代表当面递交投标文件。招标人不接受以邮寄、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递交的投标文件。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10、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珲春库克纳环境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 珲春库克纳环境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 延边州珲春市****
联系人: 胡万顺
电话: ****
电子邮件: \
招标代理机构: 信利达建设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 沈阳市****
联系人: 刘陆、谢胜男
电话: ****
电子邮件: ****@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谢胜男,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信息来源:htt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