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监督服务中心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工程维修养护预算定额编制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全部类型内蒙古呼和浩特2025年07月28日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工程维修养护预算定额编制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点击登录查看 | ||
| 行政区域 | 内蒙古自治区 | 公告时间 | **** 10:00 |
| 首次公告日期 | **** | 更正日期 |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安学磊、赵月 |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 采购单位 | 点击登录查看 | ||
| 采购单位地址 | 点击登录查看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
| 代理机构名称 | 点击登录查看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呼和浩特市****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工程维修养护预算定额编制
首次公告日期:****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增加履约具体时间:
履约时间要求:①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完成调研、编制细则编写及审查修改工作。②2025年12月底前完成引调水工程维修养护预算定额编写、测算,达到初审标准,并于2026年4月提交终审,终审后一个月内完成修改和总结汇报。③2026年6月完成水库(含淤地坝)、泵站、水利信息化三个工程类别维修养护预算定额的初稿编制及测算,2026年10月完成终审及修改;指导完成水闸、堤防(含控导工程)两个工程类别的维修养护预算定额及相关测算、审查、征求意见、总结汇报等工作,进度要求与水库(含淤地坝)、泵站、水利信息化一致。验收程序:供应商提交的成果需至少经过编制细则审查、定额初稿审查及终审三个阶段。如主管部门有其他审查要求应积极配合完成。每个阶段性审查通过后即可开展下一步工作;若未通过,乙方应在七日内完成修改并重新提交,直至通过。 验收标准:定额发布实施视为验收通过。若未通过,乙方应在七日内按甲方要求完成修改并重新提交,直至发布实施。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
无
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呼和浩特市****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安学磊、赵月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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