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山县交通运输局关于县十八届人大五次会议第62号建议的答复
全部类型湖南湘西2025年07月22日
关于县****
答复
尊敬的张海波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茨岩社区****
收到建议后,我局立即组织相关业务股室人员会同茨岩社区****
经实地勘察测量,您建议硬化的岩山坪14组至15组道路全长约1.2公里。我们充分理解对该路段进行水泥混凝土路面硬化对于改善当地村民出行条件、促进生产发展、提升生活质量的重要意义。但在踏勘和用地核查过程中,我们发现该硬化项目的拟建路线不可避免地需要占用一定面积的永久基本农田。鉴于国家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和项目用地核查结果,您提出的沿现有路线实施1.2公里水泥混凝土路面硬化的建设方案,因涉及占用永久基本农田,依法无法实施。
其次,该项目建设资金需求量大。当前,我县****
感谢您对交通运输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我局在今后工作中将加强与相关单位的对接,与相关责任单位加强沟通交流,密切协作配合,及时解决实际困难,确保高质量完成工作任务。
签发领导:杨支胜
承办人员:欧 波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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