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郴州市畜牧水产事务中心信息化公共服务监管平台建设项目
全部类型湖南郴州2025年07月07日
各潜在服务商:
点击登录查看“信息化公共服务监管平台建设”项目已获农业农村部立项批准(农办计〔2025〕11号文件),且第一期中央财政资金300万元已下达落实(湘财预〔2025〕137号文件)。为确保项目顺利推进,现就公开征集该项目初步设计方案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实施关键流程
依据国家及地方相关规定,本项目实施流程明确如下:
(一)编制与评审初步设计方案:编制项目初步设计方案,并提交郴州市****
(二)编制与评审项目预算:依据经评审通过并获得批复的初步设计方案,编制项目造价预算,提交郴州市财政局进行评审。
(三)遴选招标代理机构与项目公开招标:通过公开方式遴选招标代理机构,由中选代理机构依法组织本项目公开招标,确定中标单位。
(四)合同签订与项目实施:与中标单位签订合同,明确约定在零预付款机制下,中标单位须于****前完成全部项目建设内容。
(五)项目验收与审计:组织项目竣工验收及竣工财务决算审计,确保项目通过相关主管部门的最终验收。
(六)工程款结算: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并完成审计后,按合同约定拨付工程款项。
二、初步设计方案编制要求及响应方须知
(一)编制依据与时限:请意向响应方严格依据《湖南省郴州生猪产业集群信息化公共服务监管平台建设子项目实施方案》的内容,参照《湖南省省直单位政务信息系统项目初步设计方案和投资概算编制规范》的编制大纲,于****前完成项目初步设计方案的编制工作,并以WORD和PDF版发点击登录查看电子邮箱。
(二)响应方资质要求:响应单位须具备承担信息化平台建设所必需的相关资质(如: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相关设计资质等),并具备同类或相似规模政务信息系统项目的规划设计及实施经验。响应时需提供相应资质证明及业绩证明材料。
(三)编制费用承担:本次初步设计方案的编制及相关工作产生的全部费用由响应单位自行承担。点击登录查看概不负担因响应此征集公告及编制初步设计方案而产生的任何费用。
(四)奖励措施:意向响应方编制的初步设计方案,如经郴州市****
特此公告。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126.com。
附件:1、湖南省郴州生猪产业集群信息化公共服务监管平台建设子项目实施方案.docx;
2、湖南省省直单位政务信息系统项目初步设计方案和投资概算编制规范.wp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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