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申请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三级(含)以上;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经理资格: 注册建造师证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且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证。 3、投标人必须提供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与投标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2024年12月-2025年05月)投标人为项目负责人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加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的社保材料可视为原件。若项目负责人属企业退休人员、现役军人等客观原因无法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必须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一律按未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处理。
其他
1、工期:30天。 2、投标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一式肆份(壹份正本、叁份副本),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电子版投标文件(U盘)壹份(随正本纸质文件一并提交,无需单独密封)。当纸质副本、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 3、拒绝下述投标单位参加本次活动: (1)投标单位单位负责人为同一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投标单位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 4、本项目不组织集中的现场答疑,为确保投标方案科学合理、成本核算无误,各位潜在投标单位应自行前往各项目点自行勘察,对现场资料和数据所作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及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单位负责。 5、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6、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