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市明山区南沙河流域水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初步设计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全部类型辽宁本溪2025年06月17日
公告详情
本溪市明山区南沙河流域水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初步设计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招标编号: LNZB-ZBT2025-8217)
项目所在地区: 辽宁省,本溪市
一、 招标条件
本本溪市明山区南沙河流域水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初步设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
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27.6万元,招标人为本溪市明山区水利事务服务中心。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本溪市明山区南沙河流域水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初步设计。该项目位于明山区高台
子街道南沙河流域,起于南沙河源头,止于太子河汇入口。包括南沙河流域干流总长20.4km;
一级支流总长41.14km,二级支流总长13.89km。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包括河湖空间保护修
复工程、河湖水系连通工程、河湖岸线保护修复工程以及水生态保护修复工程等。具体内容
详见磋商文件。
范围: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本溪市明山区南沙河流域水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初步设计;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本溪市明山区南沙河流域水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初步设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应自觉抵制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6.落实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7.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近三年内(本项目报价截止时间前)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
分
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2)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
一
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3)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水利行业设计丙级及以上或水利行业(河道整治)专业
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从****08时30分到****16时30分
获取方式: 现场购买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 ****10时00分
递交方式: 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 ****10时00分
开标地点: 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
七、 其他
项目概况
本溪市****
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409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北京时间)10点00分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LNZB-ZBT2025-8217
项目名称: 本溪市明山区南沙河流域水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初步设计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 人民币27.6万元
最高限价:
人民币27.6万元
采购需求 本溪市明山区南沙河流域水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初步设计。该项目位于明山区高台
一一
子街道南沙河流域,起于南沙河源头,止于太子河汇入口。包括南沙河流域干流总长20.4km;
一级支流总长41.14km,二级支流总长13.89km。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包括河湖空间保护修
复工程、河湖水系连通工程、河湖岸线保护修复工程以及水生态保护修复工程等。具体内容
详见磋商文件。
本项目采购内容分1个合同包,供应商对包中的采购内容必须全部报价,否则其报价无效。
合同履行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0日历天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应自觉抵制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6. 落实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7.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近三年内(本项目报价截止时间前)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
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2)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
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3)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水利行业设计丙级及以上或水利行业(河道整治)专业
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
三、 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至****,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北
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409室(沈阳市****
方式: 现场购买
售价: 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四、 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开启
开启时间: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
六、 公告期限
一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
异议与投诉
供应商对采购文件中服务需求、商务条款等不清楚是可以口头向代理机构提出询问,代理机
构根据询问所涉及问题进行口头答复,如通用问题则以书面形式向全部购买采购文件的供应
商进行答复。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
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异议,关于技术方面的异议由采购人负责答复,其它方面的异议由
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答复。
接收异议的方式:
接收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纸质异议。
书
面异议材料
应符合实际,且必须针对本次采购项目,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绝接收
或者拒绝答复不符合实际或与采购项目无关的异议。
供应商应在异议期内一次性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提出异议,否则针对再次提出异议将不予
接收。(采购程序环节分为:采购公告、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成交结果)。
供应商如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所回答异议不满意可向采购单位上级管理部门提出书
面投诉。
八、
其他补充事宜
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
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
(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
招
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4、工程
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水利行业设计丙级及以上或水利行业(河道整治)专业设计丙级及以上
3)
资质证书复印件。
用
八、
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本溪市明山区水利事务服务中心。
九、
联系方式
招标人:
本溪市明山区水利事务服务中心
地址:
本溪市****
联系人:
赵舜
电 话:
****
电子邮件:
-
招标代理机构:
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
沈阳市****
联系人:
房忠达沈思思
电 话:
****
电子邮件:
****@126.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3)
(盖章)
业务专用章
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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