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西站换乘中心零星维修项目
全部类型吉林长春2025年06月16日
(招标编号:ZDZB2025-0313)
项目所在地区: 吉林省,长春市
一、 招标条件
本长春西站换乘中心零星维修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点击登录查看。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详见招标公告
范围: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长春西站换乘中心零星维修项目;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长春西站换乘中心零星维修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详见招标公告;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从****08时30分到****16时00分
获取方式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至****(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8:30-11:00,下午13:30-16:00(北京时间,下同),将以下要求内容以清晰可辨的资料扫描件加盖公章后保存为PDF格式,以邮件的方式发送到点击登录查看(****@qq.com),并同时拨打代理机构电话与代理机构取得联系进行确认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 ****14时30分
递交方式 长春市****纸质文件递交
六、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 ****14时30分
开标地点 长春市****
七、 其他
招标公告 长春西站换乘中心零星维修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点击登录查看(长春市****
一、 项目基本情况
1.1 项目名称: 长春西站换乘中心零星维修项目;
1.2 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1.3 服务地点: 长春西站综合交通换乘中心;
1.4 服务周期: 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1.5 招标范围: 长春西站换乘中心建筑防水、建筑装饰、建筑电气、给水系统、排水系统、供暖系统、通风空调等相关专业和系统内设备设施的零星维修、小型改造。(不仅限于以上专业和系统,归属换乘中心管理维护范围内设备设施的零星维修均在委托范围内)。
1.6 质量标准满足国家相关施工、验收规范、技术文件要求和使用功能需求,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的相关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二、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独立法人企业,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2.2 业绩要求: 投标单位近年(****-至****)须具有与本项目相类似的业绩至少一项(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竣工验收报告)。
2.3 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是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
2.4 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注册信息、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信息、强制性人员职称信息均须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中体现,上述人员资格信息均以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结果为准,所有人员信息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并在有效期内。
2.5 投标人拟派出的本项目全部人员(包括授权委托人)需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在所投标企业缴纳的近半年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否则将否决其投标。
2.6 投标人须提供(2022年、2023年、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年限不足三年的提供成立之日起到2024年度的审计报告即可****后成立的公司提供加盖公章的财务报表即可)。
2.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8 投标人应有良好的信誉:
①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②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
③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9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0 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办法》的通知》(吉建管(2018)28号)文件要求,对年度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禁止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投标吉林省外企业在注册地所在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年度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禁止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投标。
三、 招标文件的获取
3.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至****(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8:30-11:00,下午13:30-16:00(北京时间,下同),将以下要求内容以清晰可辨的资料扫描件加盖公章后保存为PDF格式,以邮件的方式发送到点击登录查看(****@qq.com),并同时拨打代理机构电话与代理机构取得联系进行确认:
1、营业执照(副本);(如为联合体投标的,则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或资质证书副本(有二维码的)同样大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如为联合体投标的,则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或可查询的电子证书);
4、项目经理证书(或可查询的电子证书);
5、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每个投标单位只能授权1人办理投标报名及招投标相关事宜,整个过程不得随意更换授权人):
4.2 招标文件每套500元,售后不退。
四、 投标文件的递交
4.1 时间: ****14时30分(北京时间);
4.2 地点 长春市****
五、 发布公告的媒介
5.1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六、 联系方式
6.1 招标人信息
名称: 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 长春市****
联系人: 庄同玺
电话: ****
6.2 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 长春市****
联系人: 李志强
电话: ****
八、 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 联系方式
招标人: 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 长春市****
联系人: 庄同玺
电话: ****
电子邮件: -
招标代理机构: 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 长春市****
联系人: 李志强
电话: ****
电子邮件: ****@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