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详情
中核光电仓库厂房装修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核光电仓库厂房装修项目已审批,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比例为 100%)
且已落实,招标人为中核光电科技(上海)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代理机构北
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编号:****。
2.2招标项目名称:中核光电仓库厂房装修项目。
2.3招标项目概况:
点击登录查看需对钻石园 8号厂房北区****
点击登录查看
开户单位:建设银行北京丰科园支行
收款账号:********
投标人须在汇款单上注明:“单位简称+ZB2-ZB-002-025”
其他说明: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潜在投标人须再次登录中核电子采购平台,依次填写
支付信息、上传支付凭证并保存提交,只有支付成功的潜在投标人才能获取采购文件。
4.2 发售时间:2025 年 6 月 9 日起至 2025 年 6 月 16 日 17 时止(北京时间,下同)。
4.3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电子版招标文件将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
(https:****)进行发布。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
平台已经注册的,可直接登录参与本项目投标;尚未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注册的,
应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完成在线注册后登录参与本
项目投标。潜在投标人登录后点击“我要参与”,选择要参与的项目(XXXX 采购项目),按
照《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完成付费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见平台首页服
务中心-供应商服务)。
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将在发售期结束后自动关闭参与入口,未能按时完成参与、
购买招标文件相关工作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
招标文件发售问题客服:****。
4.4 其他事项说明
未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有文件证明下列情形的除外:
4.4.1作为潜在投标人的办事处或分公司代为购买招标文件的。
4.4.2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截止前因兼并、重组上市等原因导致公司名称
变化的。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电子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电子投标文件通过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
台进行提交,其他任何方式提交将不予接受。
5.2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25 年 7 月 1 日上午 9:30。
5.3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地点递交,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
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 和
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https:****)上同时发布。
注:本次公告仅在上述网站发布,其它任何媒介转载无效,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均不
承担因此带来的一切后果,并保留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权利。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核光电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地 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
联 系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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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招标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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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 188号总部基地 18区 11号楼
联系人:阎旭东、邱岳
电话:****/****
电子邮件:****@163.com
招标文件异议接收方式:按照《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已参与的项
目]-[在线异议]提交异议(具体操作流程详见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首页-服务中心-供应商
服务-供应商操作手册)。招标文件的澄清通过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澄清环节提交。
电话:****
8.其他说明
8.1 本次招标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在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
8.2 投标人须遵守招标人的保密规定(见投标保密承诺函),并遵守相关廉洁协议。
8.3 对于其它公司利用本公司发布的招标信息进行诈骗的行为,本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责
任,并保留追究相关责任人权利。
8.4 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方式,投标人须先取得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
核发的 CA数字证书,使用 CA数字证书制作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须将电子投
标文件上传至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完成投标。如因未能及时取得 CA数字
证书或CA数字证书有效性不足导致的无法正常投标,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9.其他需要补充的内容
电子投标详细操作请登录平台账号,从“下载中心”-“操作手册”中获取《电子采购
平台-供应商(公开)全电子》。
招标人:中核光电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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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6月 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