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
点击登录查看 委托,就 仓储物流中心基础设施升级项目 进行采购,现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竞争性磋商。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编号: **** (二)项目名称:仓储物流中心基础设施升级项目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四)预算金额: 96万元 (五)最高限价: 96万元 (六)采购需求:仓储物流中心基础设施升级项目,具体详见磋商文件《采购需求》 。 (七)合同履行期限:45日历天。 (八)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争性磋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供应商合法有效的法人的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 2.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报告至少提供:供应商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日期(不含“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当月)的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月报表各一份;或供应商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有效的资信证明一份;或其2024年度合法有效的经第三方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审计报告应当至少包含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至少提供:供应商的“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1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各一份;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 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需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 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以及取得《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无在建(无在建证明或承诺书,格式自拟); 3.供应商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 (三)此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四)拒绝下述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近两年内因违反招标、投标规定受到行政处罚的; 2.近两年内被人民法院生效裁判认定存在严重违约情形的; 3.在履行凤凰传媒及凤凰集团(含所属企业)以往的供货、服务合同中存在违约行为的。 (五)查询及使用供应商信用记录: ⑴由采购人查询信用信息。 ⑵查询渠道包括: ①“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 ②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③“信用中国(江苏)”网(http:****/); ④“信用中国(徐州)”网( www.xuzhoucredit.gov.cn)。 ⑶截止时点(查询环节):资格审查结束前。 ⑷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 网页截屏打印,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 ⑸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 采购人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采购活动。 三、获取磋商文件 1、磋商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jszbtb.com发布。 2、磋商文件获取时间为:****至**** (上午09:00-11:30,下午14:00-17:00,节假日除外)。 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报名,报名所需资料:授权委托书原件、项目负责人无在建承诺书原件(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以上资料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注:供应商代理人需持以上文件到代理机构(徐州市****)报名,如是复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如果以上证书已过期,除提供证书复印件之外,还应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本次审核仅作为发放磋商文件依据,凡领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其具体投标资格符合情况以评标委员会判定为准。 4、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份(售后不退)。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9点30分。 2.响应文件接收地点: 徐州市**** 3.磋商地点: 徐州市**** 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询问和质疑 1.根据采购代理机构与采购人签订的本采购项目的《委托代理协议》,供应商对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处理。 2.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3.质疑函 接收质疑函的方式:供应商直接送交或供应商通过邮寄。 联系部门:
点击登录查看徐州分公司 联系电话:**** 地址:徐州市****。 (二)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以所发布的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布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供应商关注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三)终止招标 终止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终止公告,以“终止公告”的形式通知已经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布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四)说明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成交后不得转包或分包。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五)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