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详情
吾尔达村智能温室大棚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地区,哈密市
一、招标条件
本吾尔达村智能温室大棚建设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自筹资金 105.329825万元,招标人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市伊州区东河街道吾尔达村村
民委员会。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吾尔达村智能温室大棚建设项目,建筑面积 979.29㎡。吾尔达村智能温室大棚建
设项目全套施工图纸(包括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补充)所包含的全部工作内容。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吾尔达村智能温室大棚建设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吾尔达村智能温室大棚建设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
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资质证书,且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有效的二级注册建造师证(建筑工程专业)、安考证 B证,本单位
注册;
5、投标人业绩: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 1月 1日-至今,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承接的类
似工程业绩不得少于 2项(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表);
6、项目负责人业绩:项目负责人近三年(2022年 1月 1日-至今,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
承接的类似工程业绩不得少于 1项(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表,且业绩证
明材料需反映项目负责人);
7、其他说明:(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
不得参加投标;(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
同一合同段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5年 05月 24日 10时 30分到 2025年 05月 30日 18时 30分
获取方式:线上获取,投标人将法人身份证明书、法人代表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或法人授
权委托书、授权代表有效身份证复印件(上述所有资料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人联系方式
及邮箱于 2025年05 月 30日 18:30前发送至邮箱(****@qq.com),逾期不予受理。招
标文件售价:500元。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 06月 13日 16时 00分
递交方式: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会展大道 1119号大城尔雅 A座 505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 06月 13日 16时 00分
开标地点: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会展大道 1119号大城尔雅 A座 505室
七、其他
/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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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哈密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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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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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会展大道大成尔雅 A座 505
联 系 人: 张钊瑜
电 话: ****
电子邮件: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