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临空资产运营管理有限公司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定向债务融资工具(PPN)主承销商选聘项目招标公告
全部类型河北廊坊2025年05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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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 Z********)
项目所在地区: 河北省,廊坊市
一、招标条件
本点击登录查看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定向债务融资工具(PPN)主承销商选聘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承销费率0.17%/年(本项目采用费率报价方式,报价超过最高限价费率的为无效报价),招标人为点击登录查看。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发行规模: 不超过10亿元;募集资金用途: 还本付息、补流及支付工程款;承销方式: 余额包销;项目地点: 廊坊临空服务中心;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债券存续期结束止;质量标准: 符合国家、行业、地方(项目所在地)相关规范及标准;
范围: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点击登录查看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定向债务融资工具(PPN)主承销商选聘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点击登录查看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定向债务融资工具(PPN)主承销商选聘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 主体要求: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企业,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 资质要求: 具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金融许可证》,同时具备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认可的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一般主承销商资格(提供网站截图);如分行(或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 投标人须同时提供总行(或总公司)营业执照及总行(或总公司)出具的唯一业务授权文件。同一总行(或总公司)不得授权多个分支机构(或分公司)参与本项目,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3) 财务要求: 具有2023年度或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会计)报表附注)。若成立不足1年的公司且未经过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须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4) 信誉要求: 近三年内未受到证监会、交易所等监管机构会影响债券承销业务资格的的处罚,分管债券业务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受到过证监会、交易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等监管机构的处罚,近三年未受到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以下简称"交易商协会"自律处分且未因涉嫌违规行为正被交易商协会立案调查:近三年未受到交易商协会债务融资工具承销业务相关自律管理措施。没有处于被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保监会、中国证监会、中国银行间交易商协会或地方政府或国家部委禁止市场准入等情形或相关监管机构禁止市场准入等情形(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网上截图);
5) 其他要求: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从****09时00分到****17时00分
获取方式: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至****,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到点击登录查看(详细地址: 廊坊经济技术开发区清华科技园二段301室)获取招标文件。
★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携带下列资料复印件(留存)2套,并在复印件上加盖公章: 1、营业执照(副本)2、资质证书,具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金融许可证》,同时具备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认可的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一般主承销商资格(提供网站截图);如分行(或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须同时提供总行(或总公司)营业执照及总行(或总公司)出具的唯一业务授权文件。同一总行(或总公司)不得授权多个分支机构(或分公司)参与本项目,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参加报名时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获取招标文件时请联系代理公司,联系电话: ****,逾期报名者恕不接待。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 ****09时00分
递交方式: 点击登录查看会议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 ****09时00分
开标地点: 点击登录查看会议室
七、其他
项目地点: 廊坊临空服务中心;
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债券存续期结束止;
质量标准: 符合国家、行业、地方(项目所在地)相关规范及标准;
最高投标限价: 承销费率0.17%/年(本项目采用费率报价方式,报价超过最高限价费率的为无效报价)。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 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 中国(河北)自由贸易试验区大兴机场片区廊坊市临空经济区科创基地3004
联系人: 湛工
电话: ****
电子邮件: /
招标代理机构: 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 廊坊经济技术开发区清华科技园二段301室
联系人: 付立英
电话: ****
电子邮件: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付振英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业务专用章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