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临高县金牌港海堤建设项目钢筋采购项目变更公告
全部类型海南临高县2025年04月30日
海南省临高县********)做如下更正:
1.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供应商应具有1个自2022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今的钢筋供货业绩;
3.近三年(2021、2022、2023)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成立不足三年 的以成立日期起算;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财务报表或财务报告);
4.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为准,查询时间不得早于
文件发售之日;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响应报价;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2.更正内容
原公告内容:
1.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供应商应具有1个自2022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今的钢筋供货业绩;
3.供应商须为钢筋制造商或授权经销商;
4.近三年(2021、2022、2023)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成立不足三年 的以成立日期起算;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财务报表或财务报告);
5..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为准,查询时间不得早
于文件发售之日;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响应报价;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其他内容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