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段编号: | **** |
| 标段名称: | 新安镇乌勐村自然能提水项目 |
|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 18:00 |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 08:30 |
| 开标地点: | 开标厅一(墨江) |
| 开标方式: | 网上智能开标 |
| 标段合同估算价: | 490 万元 |
| 本次招标内容: | (1)新建取水口:新建取水坝及沉沙池各1座; (2)新建动力管道:安装Φ478*6mm螺旋焊管1950m; (3)新建自然能提水设备房一间:建筑面积130㎡; (4)采购安装自然能提水设备1套,设计提水量600m3/d,设计扬程280m; (5)新建输水管道:安装φ108*4.5mm无缝钢管940m; (6)临时工程:修缮大护崩村至设备房的进场道路2.0km,新建动力管道沿线临时施工道路2.0km,新建临时围堰1座,其它临时工程1项。 具体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
|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 新安镇乌勐村 |
| 计划工期(日历天): | 210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 资质要求: | 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持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
| 拟派项目经理最低资格等级: | 二级 |
| 拟派项目经理专业: |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水利水电专业 |
| 项目负责人资格: | 须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水利水电专业),持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注册单位需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并须常驻现场。 |
| 业绩要求: | 投标人****(以竣工时间为准)至今承接过类似项目施工业绩1个以上(含1个,类似项目指单项合同金额在人民币3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工程或水利工程,证明材料为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工程接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证书)。 |
| 其他: | 3.1资质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的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2)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持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3.2人员要求: (1)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水利水电专业),持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注册单位需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并须常驻现场。 (2)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市政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在今后工程实施过程中除经发包方允许外不得更换,不得兼任其他项目的管理人员。 3.3财务要求: 财务状况良好,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提供承诺书及2021年至2023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四表一注”。成立不足三年的公司,按成立年份提交,成立未满一年的公司可提供开户银行出具的有效资信证明或资金证明)。 3.4业绩要求: 投标人****(以竣工时间为准)至今承接过类似项目施工业绩1个以上(含1个,类似项目指单项合同金额在人民币3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工程或水利工程,证明材料为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工程接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证书)。 3.5其他要求: (1)投标人信誉状况良好,当前未因不良记录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或暂停其投标资格(提供承诺函);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未被纳入信用中国(https:****://www.gsxt.gov.cn/)被列入“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投标人查询并将查询结果截图)。 (2)投标人必须承诺在施工过程中的农民工工资支付按《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构建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长效机制的若干意见》(云政办发[2017]60号)、《普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进一步构建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长效机制若干意见任务分解的通知》进行管理和支付。 (3)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工作规定》(云政发﹝2015﹞57号)第十九条规定,本项目工程施工实行项目负责人、主要技术负责人压证施工制度,投标人应承诺上述人员的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在签订合同前由中标人提供给项目业主,合同标的的主体工程完工后方予退还。 (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