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夏州东乡县考勒乡坡根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农光互补光伏电站一批资产转让公告
全部类型甘肃临夏2025年04月18日
标的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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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 告知
1.转让标的不涉及出租或设置抵押权、质押权等他项权利情况,标的以实物现状转让。
2.转让标的拉运完毕后,受让方需根据转让方要求合规处理清运现场垃圾,否则,自行承担由此引发的全部责任。
3.标的成交后,如因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导致转让标的短期内无法进行移交的,双方可协商解决,受让方不得以此向甘交所集团、转让方提出任何形式的补偿或赔偿要求。
4.受让方须负责转让资产的拆除及场地移平工作。拆除过程中产生的各类物资、废弃物及垃圾,由受让方承担装卸、运输及处理的全部责任。拆除完成后,受让方应将场地恢复至平整净地状态。
转让方式
在公告期内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的,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的,按照挂牌价与意向受让方报价孰高原则直接签约。
受让须知
1.公告期:****—****17时。
2.意向受让方应在公告期内自行踏勘标的,签署《现场踏勘确认书》,并在公告期内携《现场踏勘确认书》到甘交所集团报名登记、提交相关报名资料。经资格审查合格后,2025年4月 24日17:00前按规定交纳交易保证金到指定账户(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完成E交易(www.ejy365. com)注册并报名,取得参与交易资格。未受让者的交易保证金在交易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原渠道退还。
3.转让标的以实物现状转让和移交,转让方不保证转让标的齐全和性能完好。意向受让方应充分了解转让标的现状及相关情况,自行向转让方有关部门咨询。意向受让方报名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表明其已完全认可并接受转让标的现状及相关情况(包含但不限于转让标的已知或未知的瑕疵),并自行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和风险。
4.成交后,转让标的数量、规格、型号有误差的,不改变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受让方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状况、转让标的存在瑕疵等为由,要求退还转让标的或拒付交易价款。否则,视为违约,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
5.成交后,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再退还,转为交易服务费及部分成交价款。
6.成交后,受让方应服从转让方对进场时间、人员、物品出入拉运等方面的管理与要求,不私自进入非转让标的区域,不私自动用任何非转让标的,签署相关安全协议,自觉接受现场监督。
7.成交后,受让方须自行协调、办理转让标的拆卸拉运所需相关手续,并承担全部税、费,确保拆卸拉运工作的顺利进行。
8.成交后,受让方对转让标的的拆运及处置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在拆卸、切割、装运以及处置等过程中,因受让方责任而发生安全环保事故的,由受让方独立承担责任。
9.意向受让方自备终端进行网络竞价,甘交所集团不提供竞价场所及设备,因设备或网络等故障导致的一切风险及责任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
10.其他事项详见《受让须知》《受让申请与承诺书》《产权交易合同(待签)》等相关文件,本公告事项如有变化,届时将发布变更公告。
1.交纳:交易保证金10万元,截止时间****17:00:00,按期交纳。
2.若意向受让方未成为受让方,甘交所集团将按原渠道无息退还保证金。 3.若意向受让方成为受让方,交易保证金转为交易服务费及部分成交价款。 4.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权益,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即应履行如下承诺:如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转让方和甘交所集团可扣除该意向受让方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甘交所集团的交易服务费用后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1)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意向受让方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因受让方原因未在3个工作日内签订《报价书》《成交结果确认书》及《产权交易合同》的。 (2)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 ①在网络各意向受让方均未有效报价的。 ②意向受让方通过网络竞价等方式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因受让方原因未在3个工作日内签订《报价结果通知单》及《产权交易合同》的。 (3)意向受让方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转让方及甘交所集团损失的。 (4)意向受让方拒绝参与交易程序的。 (5)意向受让方故意泄露转让方及其关联企业的商业秘密并造成相关损失的。 (6)受让方未履行所签署的承诺文件之义务的。 (7)受让方对转让标的的拆除、切割、装运及处置等过程中发生安全、环保事故的。 特别告知:因受让方违约导致标的再次挂牌的,若二次挂牌受让价款低于本次受让价款时,该受让方还应补足差额部分。
1.甘交所集团网站www.gscq.com.cn
2.微信公众号:GSCQ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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