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集镇丁桥村丁庄组(230.05亩)土地流转
全部类型江苏扬州2025年04月16日
| 乡镇(街道) | 陈集镇 | 村(社区) | 丁桥村 |
| 组别 | 丁庄组 | 登记日期 | **** |
| 是否续租 | 否 | ||
| 交易面积 | 230.05亩 | ||
| 质量等级 | -- | ||
| 利用现状 | -- | ||
| 项目描述 | 丁桥村就丁庄组230.05亩土地经营权流转经与会代表充分讨论,得出以下会议结论: 1、一致同意将丁庄组农户土地230.05亩委托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进行流转。 2、意向流转期限为3年,意向流转价格为500元/亩/年。流转面积以实际丈量为准,不得改变土地性质和现状。 3、不得使用旱植播稻方式种植。 4、流转履约保证金每亩200元。 5、村收取农业设施维护费每亩30斤稻谷,按当年市场价折算为人民币进行结算。 6、报名投标单位必须向****村民委员会证明其拥有大拖拉机、插秧机、收割机等种植农具,由村核实后出具查勘证明方可报名参与投标。 7、参与投标时,投标方须按200元/亩标准交纳农田水系疏通、树木清杂等保证金,若成功中标,中标方应自行承担并完成上述农田水系疏通、树木清杂等工作,完成后由丁桥村村委会验收合格后方可退回。 | ||
| 项目位置 | 扬州市**** | ||
| 项目四至 | 东至: 南至: 西至: 北至: | ||
| 坐标拐点 | -- | ||
| 流转用途 | 粮食生产 | ||
| 种养品种 | -- | ||
| 补充说明 | 1、投标保证金100000元整或提供同等保额的农村产权交易履约保证金保险保函。2、受让方在与出让方签订成交合同时受让方需向出让方缴纳每亩200元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履约保证金或参保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履约保证金保险。免责条款;一是项目竞价过程中如遇省农村产权交易平台网络原因造成项目竞价异常或接到群众提出异议,市**** | ||
| 项目审查表 | 审批表.jpg审批表2.jpg | ||
| 村民代表大会意见 | 会议记录.jpg | ||
| 所有权人 | 点击登录查看 | ||
| 经营权人 | 农户 | ||
| 权属类型 | 个人 | ||
| 权证编号 | -- | ||
| 权证年限 | -- | ||
| 是否存在其他权利人 | 否 | ||
| 他项权利人 | -- | ||
| 他项权利内容 | -- | ||
| 是否涉及农户土地 | 是 | ||
| 流转期限 | 3年0月 | ||
| 标段描述 | 丁桥村就丁庄组230.05亩土地经营权流转经与会代表充分讨论,得出以下会议结论: 1、一致同意将丁庄组农户土地230.05亩委托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进行流转。 2、意向流转期限为3年,意向流转价格为500元/亩/年。流转面积以实际丈量为准,不得改变土地性质和现状。 3、不得使用旱植播稻方式种植。 4、流转履约保证金每亩200元。 5、村收取农业设施维护费每亩30斤稻谷,按当年市场价折算为人民币进行结算。 6、报名投标单位必须向****村民委员会证明其拥有大拖拉机、插秧机、收割机等种植农具,由村核实后出具查勘证明方可报名参与投标。 7、参与投标时,投标方须按200元/亩标准交纳农田水系疏通、树木清杂等保证金,若成功中标,中标方应自行承担并完成上述农田水系疏通、树木清杂等工作,完成后由丁桥村村委会验收合格后方可退回。 | ||
| 交易面积 | 230.0500亩 | ||
| 服务费(材料费) | ¥0.00 | ||
| 保证金 | ¥100000.00 | ||
| 交易底价 | 500.00元/年/亩 | ||
| 成交缴款方式 | 转账汇款 | ||
| 交易方式 | 在线自由竞价正向 | ||
| 自由竞价期 | **** 11:30~**** 11:40 | ||
| 出价延时 | 20秒 | ||
| 加价幅度 | 50元/年/亩 | ||
| 底价 | 500.00元/年/亩 | ||
| 交易公告 | |
| 意向流入方承诺书 | |
| 授权委托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