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自治县人力资源开发局(就业局、就业服务中心),各有关单位和个人:
为进一步提升公共就业服务工作,做好重点群体就业指导服务,促进求职者与用人单位有效对接,推动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省级职业导师和求职能力实训讲师,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和数量
(一)征集范围
企事业单位、院校、科研机构、社会团体等单位中从事人力资源管理、职业指导咨询和研究的工作人员;在海南四大主导产业自主开办或管理企业,且企业经营状况良好的创业人士或企业管理者;经我省认定的高层次人才;符合相关政策文件要求,在相关领域有突出贡献或实践经验,适合从事就业指导的其他人员。
(二)征集数量
职业导师、求职能力实训讲师各90名。(依照实际情况可做适当调整)
二、基本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坚持原则,办事公正;
(二)身心健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奉献精神,志愿从事就业指导服务工作;
(三)拥有较强的逻辑思维能力,在分析和解决问题时条理清晰、层次分明;
(四)熟悉国家及海南有关就业创业政策法规,有较好的政策理论素养和较强的专业能力;
(五)具备就业指导、咨询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有职业指导师(三级)、人力资源管理师(二级)及以上技能证书的,从事职业指导、人力资源管理等就业服务相关工作5年以上的,优先推荐;
(六)积极参加我省就业指导服务活动,能服从主管部门统一调配、派遣,承担授课、质量监督、后续服务等工作。
三、工作职责
(一)职业指导
1.线上服务:通过公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或其委托单位开通服务热线、直播平台、相关网站等方式在线为求职者和用人单位提供咨询服务。
2.线下服务:于海南省职业指导室轮换值班,遵照服务流程为各类劳动者、用人单位提供全面、便捷、高效的职业指导服务;参与公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或其委托单位组织的现场招聘、宣讲、调研、咨询等公益活动,提供“一对一”或群体职业指导服务。
3.接受相关单位委托,对人力资源市场供求、薪酬人员结构、就业状况等方面进行调查及可行性研究,并提出意见及建议;
4.
点击登录查看安排的其他公益性就业创业相关工作。
(二)求职能力实训讲师
1.遵守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为人师表;
2.尊重学员,服务学员,关心学员,努力促进学员能力提升;
3.积极宣传就业政策,维护和推广求职能力实训培训品牌,促进求职能力实训持续创新发展;
4.服从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管理,严格按照课程技术要点承担就业培训授课任务,做好后续服务及监督评估;
5.积极为当地就业培训活动提供技术支持;
6.虚心钻研,认真总结,勇于创新,加强知识能力和职业修养的持续内化和提升。
四、报名方式
本人填写《职业导师申报表》或《申请入学登记表》(详见附件),收集个人学位学历、职业资格、荣誉证书、发表文章、单位推荐函等相关材料(拍照或扫描件)后,统一将上述材料于4月18日前发送至邮箱 ****@qq.com(备注“姓名+申报材料”)。
五、其他事项
(一)征集报名后,职业导师经筛选择优录用;求职能力实训讲师按要求参加培训、合格且认定后开展服务。
(二)职业导师、求职能力实训讲师在省人力资源开发局安排下提供公益服务,两者不构成劳动关系。
(三)职业导师、求职能力实训讲师不属于职业资格,不得以职业导师、求职能力实训讲师名义参与职责范围之外的活动,不得参与违反公序良俗的活动。
(联系人:崔江,联系电话:****)
附件:
下载关于公开征集省级职业导师和求职能力实训讲师的通知附件 点击登录查看 2025 年 4 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