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水市财政局财政业务绩效评价服务采购项目-项目信息
全部类型甘肃天水2025年04月12日
招标项目
| 招标项目名称 | 点击登录查看财政业务绩效评价服务采购项目 | |||
| 项目类型 | 服务类 | 项目编号 | **** | |
| 招标人 | 点击登录查看 | 招标代理机构 | 点击登录查看 |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招标方式 | 竞争性磋商 | |
| 保证金缴纳方式 | 不缴纳 | 是否委托代收代退保证金 | 否 | |
| 监督机构 | 天水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 | 审批、核准或备案机构 | 天水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 | |
| 是否重大项目 | 否 | 项目概算(万元) | 106.000000 | |
| 是否远程异地 | 否 | 招标组织形式 | 分散采购 | |
| 招标内容与范围 | 财政业务绩效评价服务 |
标段信息
| 序号 | 标段编号 | 标段合同估算价 | 招标类别 | 详情 |
|---|
| 1 | E******** | 9.000000万元 | 服务 | 查看详情 |
| 标段名称: E********点击登录查看财政业务绩效评价服务采购项目(第一包) 统一交易标识码: D03-****30****-015309-0 投标人资格条件: (1)营业执照: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或其他非企业组织证明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文件。(原件彩色扫描 件)(2)财务状况:供应商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近2年内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原件彩色扫描件,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响应担保函原件彩色扫描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以出报告日期为准)(成立不满一年的企业则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纳税证明:供应商需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缴纳的6个月内任意三个月的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原件彩色扫描件)(4)社保缴纳证明: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供应商逐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三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原件彩色扫描件),供应商逐年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上年度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原件彩色扫描件),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原件彩色扫描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5)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原件彩色扫描件)(6)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彩色扫描件)(7)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磋商。磋商日当天, 由资格审查小组根据以上要求对各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查询,有以上行为的视为无效响应。(供应商无需在其资格证明文件中提供信用记录的查询结果)(8)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记录: 投标人必须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 s:或或wenshu.court.gov.cn或)查询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截图。(9)特定条件: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点击登录查看) 须具备中高级职称或注册会计师、评估师、律师、内审师、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咨询工程师等相关行业管理部门认可的专业资质证书;(10)中小企业证明材料:本项目全部面向中小微企业,其中小微企业预留比例为100%;供应商应当提供《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原件彩色扫描件)(11)非联合体声明: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需在其资格证明文件中提供非联合体投标声明函) 标段内容: 详见招标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