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粤黔电力有限责任公司104项报废资产招标公告(原标题: 104项报废资产)
全部类型贵州六盘水2025年04月11日
| 项目编号 | **** |
|---|---|
| 项目名称 | 104项报废资产 |
| 资产类别 | 其他资产 |
| 转让方名称 | 点击登录查看 |
|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 |
| 挂牌价格 | 61.09万元 人民币 |
| 挂牌期间 | 10 |
| 挂牌日期 | **** |
| 交易方式 | 其他 |
| 转让说明事项 | 1.本项目转让底价为含税价,交易标的成交后,标的资产中2009年之前的设备、设施(废旧资产)价值占转让底价的63.19%,根据该占比开具税率为3%的增值税普通发票;2009年及2009年之后的设备、设施(废旧资产)价值占转让底价的36.81%,根据上述占比开具税率为13%的增值税发票专用发票或普通发票。发票最终增值税金额以税务部门最终核定为准,受让方不得对开具的发票有异议。 2.本次转让的标的资产范围以现场勘验的范围为准,不超过本项目评估报告所列的资产的范围;标的资产的外形、状态、性能等以现场为准,按现场存放、现状转让。 3.意向受让方应自行对转让标的进行尽职调查,并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法律风险。交易双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后移交的资产以转让交易信息公告期间现场勘验的资产为准。 4.转让方在信息公告期内组织看样,意向受让方须提前联系转让方进行登记;未经登记,转让方有权不予放行入厂区**** 转让方联系人:褚东进,联系号码:**** 5.其他披露事项详见广东财兴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财兴资评字(2024)第410号)。 特别提示:转让方根据既有档案材料等对标的资产现状进行尽可能谨慎、周全的描述,但这种描述和相关材料并不构成对意向受让方的任何承诺和保证,只是对意向受让方了解标的资产现状的提示和简介。意向受让方参与交易视为已自行或委托专业机构进行了充分详尽的尽职调查,对标的资产的真实情况进行了充分细致的了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