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国家粮食交易中心 2025年北京市房山区储备成品粮竞价采购交易会 交易细则
全部类型北京2025年04月11日
2025年北京市房山区储备成品粮竞价采购交易会
交易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点击登录查看(以下简称交易中心)受点击登录查看(以下简称房山区发改委)委托,承担竞价采购交易会的具体实施工作。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交易原则,为保证竞价交易会顺利进行,特制定本交易细则。
第二条 本交易细则适用于在交易中心采用国家粮食交易平台进行的粮食竞价活动的会员单位和会员单位交易当事人,及粮食的承储单位、接收单位。
第三条 北京市****
第四条 交易中心作为房山区****
第五条 参与竞价交易的企业单位应依法注册且具有粮食经营或生产资格的粮油贸易、生产加工企业,并同时具备国家粮食交易平台和交易中心会员资格。企业单位应按照《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本着自愿的原则报名参加竞价交易会。粮食的承储单位或接收单位不得直接或间接参与竞价交易。
第六条 本次交易会报名截止时,单一品种报名会员单位少于3家(不含3家),交易中心有权取消此品种的竞价交易。
第二章 交易准备
第七条 交易的品种、数量。
竞价采购****及以后产特制一级粳米250吨(存储地:北京市房山区)。
以上品种、数量以当日交易标的为准。
第八条 粮食竞价交易活动实行会员制。
参加北京市地方储备粮油竞价交易,需同时注册点击登录查看粮食购销及经营企业资源库会员和国家粮食交易平台会员(双会员制)。请先取得国家粮食交易平台资格后,再完成点击登录查看粮食购销及经营企业资源库会员注册。
(一)办理点击登录查看粮食购销及经营企业资源库会员所需资料:
1.《会员登记表》
2.《会员申请和网上交易承诺书》
3.《交易代表授权委托书》
4.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6.受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的交易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身份证复印件须按1:1比例复印或扫描正反面至A4纸同面。营业执照副本可适度缩小至A4纸全幅,且二维码清晰可查。相关文本可在点击登录查看网站上查阅和下载。
(二)办理国家粮食交易平台会员,请登录国家粮食交易中心网站,依据国家粮食交易平台相关规定,在单位注册所在地关联省份交易中心获取资格并取得密钥。
相关文本可在交易中心网站上查阅和下载。
第九条 交易中心验证企业单位各项资料经审核通过后,将单位交易代码和交易密码及相关资料移交给会员单位。以上单位代码和密码为会员单位的交易资格凭证。单位代码和密码属会员单位的商业机密,需妥善保管,如遗忘或泄漏,应在第一时间内书面告知交易中心进行补办,由于遗忘或泄露单位交易代码、交易密码和网络中断等造成的损失由会员单位自行承担。
第十条 交易会报名。
参会会员单位不得借用其他企业资质参与竞价,也不得代其他企业竞价,否则中标视同无效,并按违约处理,扣除中标数量对应的全部交易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参会会员单位应遵守北京市储备粮油相关文件的规定,遵循北京市地方储备粮油竞价交易会当期《交易公告》《交易细则》,遵守交易中心交易流程、承认交易中心《会员章程》,方可进场参与北京市地方储备粮油竞价交易。一经报名成功,视同认可交易中心的有关规定。竞价交易存在交易风险,参与竞价的会员单位应知晓风险,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由会员单位自行承担。
本次交易会报名全程采用远程网上报名方式,请参会的会员单位按时登陆点击登录查看网站进行报名。
第十一条 保证金、最高限量。
参与竞价采购一级粳米的会员单位按照预估竞拍数量预缴保证金,缴付标准为交易保证金50元/吨和履约保证金500元/吨。
参与竞价采购一级粳米品种的,会员单位最高限量为250吨,竞拍的最大数量不得超过最高限量。
第十二条 保证金到账时间及银行信息。
保证金在竞价交易会前,即****16:00时前必须到达交易中心账户,否则无法参与竞价交易会。参会会员单位的保证金,必须由本单位直接支付,不得由其他企业或个人垫付、代付。
账户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开户银行:工商银行广安门支行营业室
开户银行账号:********
第十三条 未中标保证金退回。
参加竞价交易会的会员单位未中标的,在交易会结束后,经交易中心核实,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回交易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会员单位退款账户以国家粮食交易平台企业绑定账户为准。
第十四条 房山区发改委负责提供竞价交易清单。
第十五条 交易中心于竞价交易会的前一周通过媒体发布本次交易会《交易公告》。
第十六条 参加交易会的会员单位可于竞价交易会前三天,在交易中心网站上查阅和下载本次交易会《交易清单》《交易细则》等文本相关信息。交易中心于交易日前,对本次交易会的相关事项、网上竞价交易操作进行咨询和解答。
第十七条 参与竞价采购2025年北京市****
第三章 竞价采购一级粳米有关要求
第十八条竞价采购一级粳米质量标准
(一)质量指标、食品安全指标
1.质量要求及标准
粳米质量符合国标GB/T1354-2018粳米一级及以上相应质量要求;且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粮食GB2715-2016等)、粮食卫生国家标准、食品卫生国家标准等相关要求。
2.品牌要求
包装物、标识必须为供货单位自有品牌或被品牌注册企业授权的经销品牌,且符合国家食品包装、标签标准等有关规定,注明生产日期、保存条件和保质期。
(二)包装要求
大米包装,应使用食品级包装材料,符合GB/T 17109的规定和食品安全要求。并注明生产日期、保存条件和保质期。
(三)质量检验
供货企业必须严格执行成品粮油“一批一检一报告”制度,委托有资质的粮食检验机构进行质量指标和有关部门规定的必要的食品安全指标检测。检验费用由企业自行承担。检测报告要随车提供给采购方,如没有正规质检机构提供的检测报告、或检测项目不全、或检测结果不合格的,采购方将不予接收,加工企业承担相应违约责任。相关部门以及统筹采购单位在对已入库成品粮油质量抽查,发现达不到上述条款质量标准及国家食品安全标准要求的,加工企业应无条件免费调换合格产品,并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四)存储和轮换
供货企业按要求对所供应的大米进行轮换,轮换期为5年,轮换频次为1次/季度,本次所购大米需在房山辖区内存储,存储条件需符合《北京市储备粮管理办法》等相关要求。具体地点以合同为准。
第十九条 “限拍”规定
为防止不公平竞争,采用竞价交易方式采购一级粳米时,严禁有碍公平竞争的“关联交易”:参与竞标的企业不得拍与本企业有经济关联(出资、参股、控股等)、行政隶属关系、负责同志交叉任职关系的标的。以各远郊区粮油总公司或原市属粮食企业为母体的,其所管理或关联经济责任的具有竞价交易资格的企业,不得拍入库地点为本母体企业的标的(注释:远郊区粮油总公司,不得拍由本企业或本企业所属或参股企业为接收单位的标的;远郊区粮油总公司所属或参股的企业,不得拍本企业或与本企业同属一个区粮油总公司所属或参股企业为接收单位的标的;首农食品集团所属各粮食储备库,不得拍本企业或本企业所属或参股企业为接收单位的标的;首农食品集团所属各粮食储备库所属或参股的企业,不得拍本企业或与本企业同属一个粮食储备库所属或参股企业为接收单位的标的)。
若参与竞标的企业违反“限拍”规定,直接或变相“自己拍自己的标”,已经中标的,按中标单位违约处理,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
若参与竞标的企业有围标、串标、虚假竞标等违法违规行为,由相关部门依法追究责任。
第二十条 采购合同不得转包或分包。中标单位应当按照《北京市房山区储备成品粮购买合同》约定履行义务,不得将中标标的整体转包或拆分分包,否则按照中标单位违约处理,若出现合同纠纷,中标单位承担全部责任。
第四章 交易时间和地点
第二十一条 交易时间:****10:00。
第二十二条 交易网址:国家粮食交易平台 。
第二十三条 因公共网络故障等不可抗力造成交易中断的,交易中心有权暂停、中止、推迟或改期交易,已经应价的交易标的,依据交易系统判定的结果,视为成交或未成交,已经成交标的结果有效。参会会员单位因其自身网络或终端设备等原因不能正常交易的,不影响整体竞价交易的正常进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参会会员单位自行承担。
第五章 交易秩序
第二十四条 参加网上竞价交易的会员单位应按时登录国家粮食交易平台。
第二十五条 交易活动必须按照交易中心确定的交易方式、交易程序进行。
第二十六条 交易会员单位按交易顺序逐节进行交易。
第二十七条 为保护买卖双方的合法权益,保障正常交易秩序,禁止恶意串通等损害他人利益的一切行为,对严重危害交易秩序的,交易中心有权取消其交易资格。情节严重的按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第八章 竞价采购交易
第二十八条 竞价采购采取先交货后付款的方式,所报价格为卖方送货至买方指定地点价格。报价单位是元/吨。
第二十九条 竞价采购交易原则:采用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交易原则。竞价同一标的,价低者优先;同一标的、同等价格,应价在前者优先。
第三十条 竞价交易按本次交易会竞价交易清单的委托标的顺序,依次按专场逐节进行交易(3个标的为一交易节)。
第三十一条 开市后,会员单位使用交易终端按交易专场逐节进行交易。每笔交易从竞价标的的起点价格(底价)开始报价,并以人民币每吨10元的价位递减报价。
第三十二条 竞价采购竞价数量为该标的的全部数量,标的不拆分。会员单位可对全部委托标的竞价,但最终成交总量不能超过报名时认定的品种、意向数量。竞价数量已超过预交履约保证金所能竞价的数量的不可再参加竞价。最高限量以当期《交易公告》为准。
第三十条三 会员单位如接受竞价交易系统报出的价格,应点击计算机应价。会员单位一经应价,不得撤销。
第三十四条 会员单位在新的价位应价后,前一价位的应价自动失效。
第三十五条 委托标的无会员单位在起点价位(底价)应价时,竞价交易系统判定该委托标的流标。
第三十六条 当一个委托标的在某一价位只有一个会员单位应价,并且在计算机竞价交易系统规定的时间(40秒)内再无新的卖方应价时,即按该价位成交。
第三十七条 交易成交后,计算机自动生成《北京市房山区区级储备成品粮竞价购买合同》。
第三十八条 中标会员单位必须于交易会结束后次日起,3个工作日之内与北京市****
中标会员单位所签订的《北京市****
《北京市****
第九章 竞价采购交割与结算
第三十九条 合同生效后,合同双方应严格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享有合同约定的权利。
第四十条 竞价采购中标会员单位须在合同规定期限内完成发运任务。数量以合同为依据,以北京市****
第四十一条 竞价采购货物验收。接收成品粮入库时,接收单位必须要求中标会员单位先出具按照《国家粮食局办公室关于印发粮食销售出库检验报告样式的通知》(国粮办发[2005]115号)规定样式的质量检验报告。本次竞价采购一级粳米的验收,应当严格按照本细则第三章执行。
接收单位须按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和本细则第三章规定进行验收,并送至市食检院进行质量复核。
第四十二条 竞价采购货款结算方式。整货位结算,一次性办理货款结算手续。
第四十三条 交易服务费。交易成交后,中标的会员单位按成交金额的2‰向交易中心缴纳交易服务费。交易服务费从中标会员单位预缴的交易保证金中扣除,余款经交易中心核实,在《北京市房山区储备成品粮竞价购买合同》签订后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回。
第四十四条 《北京市****
第四十五条 中标会员单位准备入库时,应事先与接收单位取得联系,告知入库事项。事先熟知运输线路和接收单位周边道路状况,使用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运输工具进行入库运输作业。
第十章 违约责任与商务处理
第四十六条 交易达成后,中标会员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与北京市****
中标会员单位的违约行为给北京市****
第四十七条 中标会员单位在合同签订后,未按照合同条款履行合同义务的,交易中心根据北京市****
中标会员单位的违约行为给北京市****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不适用前款的规定。
第四十八条 若中标会员单位违约,除按本交易细则规定扣除相应的履约保证金外,交易中心还将违约的中标会员单位列入违约企业名单。并从违约之日起,两年内禁止违约单位参与北京市房山区储备粮油采购交易和销售交易。
第四十九条 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若因粮食质量出现纠纷,应停止出库,合同双方及承储单位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中标会员单位应在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方式提交交易中心协调解决。入库截止日前10个工作日内,交易中心不再接收申请。
交易中心负责组织点击登录查看、北京市****
认可检验结果,经调解达成一致意见的,签订调解协议;不认可检验结果,不愿意调解或者达不成一致意见的,通过诉讼程序解决,管辖法院约定为北京市****
第五十条 其它未尽事宜按合同约定进行处理。
第十一章 附则
第五十一条 本细则适用于****采用国家粮食交易平台举行的“2025年北京市房山区储备成品粮竞价采购交易会”竞价交易活动。
第五十二条 本细则由交易中心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