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2.项目名称:和记路道路建设工程文物影响评估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13.92万元 5.最高限价:13.92万元。超过最高限价的视为无效投标。 6.工程概况:和记路位于南京下关滨江商务区,道路南起江边路,北至金川河西路,东至宝塔桥西街,全长约385.183m,红线宽16.1m~18m。道路等级为城市**** 9.质量要求:成果质量必须达到国家有关要求,并须通过有关部门组织的专家审查。方案必须取得省、市文物相关部门的审批通过文件。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11.采购标的对应小微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的会计报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相关加盖公章的承诺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项目实施所必须的许可资质证明材料):无。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按照采用以下第(4)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 (3)本项目通过以下第 / 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①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 %; ②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 %。 (4)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法和标准”。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资质等级及范围:具有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乙级(含)以上资质。 (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编入响应文件中) 4.供应商政府采购活动信用承诺制: (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2021〕5号)有关规定,本章第1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所涉及的证明材料,供应商可以在响应文件中一次性提交,也可以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信用承诺书(格式详见响应文件格式),提供信用承诺书的,即可不再提供本章第1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所涉及的证明材料。 (2)供应商仅提供信用承诺书而未提供第1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所涉及的证明材料的,须在中标后,另行提供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所替代的证明材料(一式贰份),证明材料须加盖公章并按采购文件要求装订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通知书。 (3)供应商涉及以下情形的,不适用信用承诺: 1)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2)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4)供应商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 5. 拒绝下述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承诺书加盖供应商公章编入响应文件中)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项目实施单位或者项目管理、监理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承诺书加盖供应商公章编入响应文件中) (3)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将供应商各网站信用记录截图打印保存,并作为本项目档案资料留存)供应商组成联合体(如本项目接受)且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至****,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方式:线上。将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原件、身份证复印件及近三个月任意一月社保加盖公章汇同付款截图(支付宝账号****@qq.com,备注单位简称+文评)扫描件发送至邮箱:****@qq.com,邮箱编辑内容需含单位名称、单位授权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电话告知项目负责人潘工查收,联系方式****。 文件费:100元/标段,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14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南京市玄武区东方城88-1 607-609。 响应文件份数:每标段纸质版响应文件一式叁份(壹份正本、贰份副本),电子版响应文一份(正本盖章版PDF格式、U盘形式单独封装)。当纸质正本文件与副本、电子版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辅助评审和存档,供应商须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每份纸质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 五、开启 时间:****14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南京市玄武区东方城88-1 607-609。 六、公告期限 本公告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敬请供应商关注。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7.1供应商诚信档案注册登记管理: (1)根据《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工作暂行办法》(宁财规〔2018〕10号)有关规定,凡在南京地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事先登陆“信用南京”(www.njcredit.gov.cn)或“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https:****。 (2)供应商申请网上注册的,应当按以下程序进行: 1)登陆“信用南京”或“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网站,点击“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图标,在弹出的用户登录界面,点击“新用户注册”; 2)在“新用户注册”界面,供应商自行设置用户名、登录密码,如实填写“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注册登记表”,根据本办法第十七条规定上传相关资料,并进行信用承诺确认后,提交注册申请; 3)系统审核后,供应商即可登录系统进行相关功能操作。 (3)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无论是新用户注册或已注册成功的,均应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信用南京”或“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在线打印其《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经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后作为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是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必备材料。 (4)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客服电话:****;供应商可就用户注册与打印《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等事宜进行咨询。 7.2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上述两个网站的查询截图)。 7.3是否接受进口产品:本项目不接受。 7.4现场查勘及答疑会:采购人不统一组织现场查勘和答疑会,供应商可自行联系采购人查勘或答疑。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后,自行进行实地勘查,供应商须在实地勘察前与采购人提前联系,确定实地勘察的时间,未进行实地勘查或勘查后作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以及方案编制等与采购人需求不相符的,采购人概不负责,因此而带来的风险及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供应商先到工地踏勘以充分了解工地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足以影响承包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被批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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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南京市玄武区东方城88-1 607-609 联系人:潘工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