沁水县东部三镇一区规模化供水工程(一期)第2次澄清文件
全部类型山西晋城2025年04月03日
递交时间:**** 16:40
| 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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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90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资金现金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80万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0万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第三章评标方法正文、附件:综合评分法 五、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原内容为: 5、投标人的资质、业绩、获奖、信用评价,相关人员的职称、资格证书等市场信用信息由投标人登陆山西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自行填报、调取,须保证资料真实完整。市场主体提交的材料信息与信用信息平台公布信息不符的均不予认定。 现变更为: 5、投标人的资质、业绩、获奖、信用评价,相关人员的职称、资格证书等市场信用信息由投标人登陆山西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或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自行填报、调取,须保证资料真实完整。市场主体提交的材料信息与信用信息平台公布信息不符的均不予认定。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