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涵江区自然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涵自然资挂公告字[2025]2)
全部类型福建莆田2025年04月03日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其它组织(自然人除外),除法律另有规定者外,均可参加竞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同时要求参加竞买对象的经营范围必须符合该宗地块的准入产业类别(以工商营业执照确定的经营范围为准)。本次挂牌交易仅接受竞买人单独申请。
2.莆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承担对竞买申请人的本项目产业准入审查工作并出具《竞买申请人拟投资项目产业准入审核意见书》,该地块产业准入条件为:(1)竞买申请人应为从事通用设备相关零部件制造的企业;(2)竞买申请人应拥有或经授权使用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通用设备零部件等相关领域的专利。
1. HG挂-2025-01号地块投资强度≥400万元/亩,产值强度≥500万元/亩,税收强度≥20万元/亩,地块竞得人应在收到《挂牌交易成交确认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涵江区****
2.竞得人在约定的开发日期前需取得项目核准(备案)、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文件和节能审查机关出具的节能审查意见,未取得的按照约定不得办理抵押登记,同时按照约定解除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3.竞得人应根据《莆田市****
4.竞得人应根据《莆田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