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至象山市域(郊)铁路工程跨海大桥渔业资源增殖放流招标公告
全部类型浙江宁波2025年04月02日
招标编号:****
项目名称:宁波至象山市****
2.1 工程地址:浙江省宁波市。
2.2 工程规模:宁波至象山市****
2.3 招标范围:
Ⅰ标段:承担本项目黄姑鱼(含标志鱼)、岱衢族大黄鱼(含标志鱼)和日本对虾苗种的采购及增殖放流等相关工作。
Ⅱ标段:承担本项目黑鲷(含标志鱼)、拟穴青蟹、曼氏无针乌贼和毛蚶苗种的采购及增殖放流等相关工作。
具体详见《用户需求书》。
2.4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全部合同工作内容完成之日止,预计24个月,具体开始时间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2.5 服务要求:符合国家、地方相关规范、规程及《用户需求书》等规定。
2.6 标段划分:2个。Ⅰ标段:430.82万元;Ⅱ标段:360.03万元。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2个标段进行投标,不限制中标,选择参加多个标段投标的单位,投标文件应分别编制。
3.1 投标人资格要求:具有有效期内的水产种苗生产许可证(生产品种须包含所投标段的放流种类)。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一名。
3.3 其他要求:
(1)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1 采购文件的获取及报名时间:****9:00至****23:59时止(北京时间)。
4.2 采购文件费用0元(不再提供纸质文件),请登录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https:****:8071/login.html)自行免费下载。
4.3 凡有意参加者,请点击报名并支付100元系统使用费。在项目开标后的两个工作日内,系统自动将报名时填写的开票信息流转至平台财务人员统一开出数电发票(无须付款人申请),付款人可在交易系统中(或填写的电子邮箱中)自行下载打印。
4.4 特别说明:如遇两家(含)以上已签到供应商的IP地址、网卡MAC地址或硬盘序列号等相同,系统自动触发预警,并提示“响应无效”的,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当场拒收此类响应文件。
5.1 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Ⅰ标段人民币80000元整;Ⅱ标段人民币70000元整;
5.2 交纳方式:银行转账(或电汇)或电子保函
5.3 交纳要求:
(1)银行转账(或电汇)账号:在本项目报名后,通过“宁波市****
投标人以银行转账(或电汇)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则应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一次性汇入(或转入)系统自动生成的虚拟子账号。
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应当编入投标文件中。
(2)电子保函:直接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在本项目中购买电子保函(具体操作可查看“用户指引”区内的《电子保函操作说明》)。
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15时整。
6.1 本次采购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响应文件应为加密的电子文件。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09时30分,响应人应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上传至“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http:****:8061/login.html)”。
6.2 逾期未完成线上上传、未按规定加密的响应文件,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予以拒收。
6.3 投标人无需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可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不见面开标直播系统(http:****:8062/),在线观看开标直播过程。
6.4 响应文件解密:投标人须在开标时间后60分钟内完成解密,除因招标人或系统原因外,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的,视为投标人撤回其响应文件。
6.5 线上投标相关业务咨询:****,技术支持:****,软件支持:****。
7.1 开标时间:****09时30分。
7.2 开标地点:本项目在宁波市****
7.3 投标文件解密:投标人须在开标时间后60分钟内完成解密,除因招标人或系统原因外,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的,视为投标人撤回其投标文件。
8.系统使用费
宁波市阳光服务平台系统使用费收取按照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s:****/)平台动态公示的收费标准执行。
本项目招标公告同时在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s:****/)、宁波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http://gzw.ningbo.gov.cn/)、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s://jyxt.zwb.ningbo.gov.cn:4011/)、宁波轨道交通官方网(http://www.nbmetro.com/)网上发布。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宁波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合约管理部。
招标人: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宁波市****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杭州市****
联系人:章柯、倪红娟、张硕
电话:****
监管(监督)部门:宁波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合约管理部
联系人:陈工
电话:****
邮编:315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