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宁县职专中专学校分校代建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全部类型福建宁德2025年04月01日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周宁县职专中专学校分校代建项目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点击登录查看 | ||
| 行政区域 | 周宁县 | 公告时间 | **** 20:45 |
| 首次公告日期 | **** | 更正日期 |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陈小霞 |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 采购单位 | 点击登录查看 | ||
| 采购单位地址 | 狮城镇安后村文安路9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
| 代理机构名称 | 点击登录查看 | ||
| 代理机构地址 | 福建省福安市****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周宁县职专中专学校分校代建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原供应商的资格要求6.2中:
| 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建省省级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闽政〔2023〕2号)规定,供应商应具备下述三项中的任意一项或多项的要求:①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②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③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 |
现更正为:
| 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 供应商应具备下述四项中的任意一项或多项的要求:①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②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③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④经营范围内含有工程管理服务;供应商应提供有效的相应资质证书或其他相关证明文件。 |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
无
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狮城镇安后村文安路9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福建省福安市****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陈小霞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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