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胶东空管配套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1标段招标文件澄清
全部类型山东青岛2025年04月01日
递交时间:**** 09:38
| 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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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60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1.1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23,411,100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其他评标办法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原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八、同类工程经验要求”的内容变更为: 1.投标人参加投标上五年度须具备一项同类工程经验(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任一方具备一项同类工程经验即可)。 2.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参加资格预审会或开标会时,应提供同类工程经验证明材料,否则将导致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在资格审查打分或商务标书评审打分时相应评分项不得分。 3.同类工程界定:设计同类工程:上五年度完成的单项设计费合同额26万元及以上或单项建筑面积2300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设计项目(工业厂房除外); 施工同类工程:上五年度完成的单项合同额3000万元及以上或单项建筑面积在2300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工业厂房除外)。 工程总承包同类工程:上五年度完成的单项合同金额3000万元及以上或单项建筑面积在2300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工业厂房除外)。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