燕塞湖西、开发大路南项目代管代建代销服务招标公告
全部类型辽宁沈阳2025年04月01日
燕塞湖西、开发大路南项目代管代建代销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
一、招标条件
本燕塞湖西、开发大路南项目代管代建代销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86000万元,招标人为点击登录查看。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项目规划用地面积 50571.38㎡(最终以土地证面积为准),总建筑面积约 101488㎡(最终以规划部门审定为准),新建包括住宅、商业、地下车库及相关附属配套设施。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燕塞湖西、开发大路南项目代管代建代销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燕塞湖西、开发大路南项目代管代建代销服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经营的独立法人单位,具有为开展全过程项目管理及代建代销服务能力。
3.2 具有承担房地产开发或房地产开发经营或房地产开发管理能力或具有有效期内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
3.3 项目经理(项目总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3.4 通过“信用中国”渠道查询信用记录,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3.5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且不得进行分包。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5年 03月 31日 08时 30分到 2025年 04月 07日 16时 00分
获取方式:线下获取/线上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 04月 21日 13时 30分
递交方式:点击登录查看 511会议室(沈阳市****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 04月 21日 13时 30分
开标地点:点击登录查看 511会议室(沈阳市****
七、其他
1. 招标条件
点击登录查看受点击登录查看的委托,为燕塞湖西、开发大路南项目代管代建代销服务进行公开招标,招标项目资金为自筹,出资比例为 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欢迎符合资格条件要求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燕塞湖西、开发大路南项目代管代建代销服务。
2.2 招标范围:燕塞湖西、开发大路南项目代管代建代销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提供项目前期管理(含开发报建工作)、规划及设计管理、成本管理、招标采购管理、工程管理、安全管理、竣工交付管理、工程质量保修管理及客户关系维护管理、财务管理、运营管理、营销管理等服务,并进行项目住宅、商业、车位的代销工作,具体服务内容详见委托人要求。
2.3 建设地点:辽宁省沈阳市****
2.4 项目规模:本项目规划用地面积 50571.38㎡(最终以土地证面积为准),总建筑面积约 101488㎡(最终以规划部门审定为准),新建包括住宅、商业、地下车库及相关附属配套设施。
2.5 服务期限及内容:
代建服务期:14个季度,自本项目管理合同签署至项目竣工备案、集中交付(14个季度满后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另行协商额外工作服务费);
代销服务期:自本项目管理合同签署至可售住宅物业已销售比例达到 95%。(可售住宅物业已销售比例=签订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可售住宅物业总面积/可售住宅总物业面积×100%,其中可售住宅总物业面积为本项目全部预售许可证记载的累计住宅可销售面积);
质保期服务期:本项目竣工备案后 2年。
具体均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经营的独立法人单位,具有为开展全过程项目管理及代建代销服务能力。
3.2 具有承担房地产开发或房地产开发经营或房地产开发管理能力或具有有效期内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
3.3 项目经理(项目总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3.4 通过“信用中国”渠道查询信用记录,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3.5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且不得进行分包。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文件时间:2025年 3月 31日至 2025年 4月 7日,每日上午 8:30时至 11:30时,下午 13:30时至 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
4.2 文件领取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到点击登录查看四楼 514室(沈阳市和平区绥化东街 2号)现场领取招标文件,或将企业营业执照、投标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收件邮箱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 ****@163.com,同时致电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邮件主题“项目名称+购买文件资料 ”,经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确认无误后,招标文件以邮件形式发送至参与单位邮箱。招标文件 500元/份,售后不退。
4.3 投标人应确保购买招标文件时,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供的联系方式准确、畅通、并一直有效,以保证及时接收往来函件并及时沟通反馈,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 4月 21日 13时 30分。
5.2 递交方式及地点:纸质文件递交,点击登录查看 511会议室(沈阳市****。
5.3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5.4 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递交并出席开标大会。
6. 开标时间及地点
6.1 开标时间:2025年 4月 21日 13时 30分;
6.2 开标地点:点击登录查看 511会议室(沈阳市****。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
8. 其他
8.1 资金来源:自筹。
8.2 质量标准:工程质量合格,各项服务达到招标人要求。
九、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招标人内部纪检部监督。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沈阳市****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沈阳市****
联 系 人:刘圆丰、刘全盛
电 话:****、****
邮 箱:****@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