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登录查看根据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采用比选方式选聘一家单位承接海拉尔区北出口(G301国道南侧、伊敏河大桥西侧)外来牲畜管控检查站基础设施建设以及食宿服务项目。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前来报名参加。
一、 项目基本情况
(二)项目名称:海拉尔区****
(三)项目服务地点:海拉尔区北出口(G301国道南侧、伊敏河大桥西侧)。
(四)建设和服务内容:外来牲畜管控检查站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含照明、取暖、用水等基础配套设施的供应和搭建)以及工作人员日常食宿服务。
(五)比选施工及服务企业数量:1家。
(六)施工服务费控制价:45,000.00元(肆万伍仟元整)。
(七)建设及服务期限:初步预计截至****,具体结束时间根据海拉尔区禁牧休牧政策商议而定。
二、 报名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①提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的良好缴纳税收的相关凭据。(以税务机关提供的纳税凭据或银行入账单为准)②提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以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为准);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中国裁判文书网”没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查询结果网页截图;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 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
3.根据本项目的内容详细列出服务承诺及措施。
注:供应商须对上述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有隐瞒或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发现将被取消候选资格。
三、所需提供的材料
1.提供本公告中“三、所需提供的材料”中所有内容。
2.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3.报价单,加盖单位公章。
4.服务承诺书,加盖单位公章。
5.项目建设及服务实施方案:
参加比选的供应商将纸质版材料密封加盖公章。
四、递交材料的时间及地点
1.递交截止时间:****。
2.递交地点:海拉尔区****
五、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建设街道公众号平台”发布。
六、 比选方式
七、比选时间及地点
****,建设街道办事处二楼会议室。
八、以电话通知形式通知最终中选单位,未中选单位不另行通知。
九、联系方式
地址:海拉尔区****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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