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凰街道塘湾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司法会计鉴定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全部类型江苏泰州2025年03月28日
凤凰街道塘湾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司法会计鉴定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招标编号:****)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泰州市市辖区
一、招标条件
本凤凰街道塘湾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司法会计鉴定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26.5万元, 招标人为点击登录查看。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他。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预算金额:26.5万元人民币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凤凰街道塘湾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司法会计鉴定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凤凰街道塘湾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司法会计鉴定:
详见公告内容
本项目不 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09:00到**** 17:30
获取方式:详见公告内容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 15:00
递交方式:纸质密封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 15:00
开标地点:泰州市****
七、其他
项目概况
凤凰街道塘湾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司法会计鉴定 的潜在供应商应通过邮箱****@qq.com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 | 凤凰街道塘湾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司法会计鉴定 |
3、采购方式: | 竞争性磋商 |
4、预算金额: | 26.5万元人民币 |
5、最高限价: | 26.5万元人民币 |
6、采购需求: | 详见项目需求。 |
7、合同履行期限: | 50天。 |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注:①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②中标供应商为小微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采购人或者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
③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供应商具有财政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3)项目负责人需具有注册会计师证或中级以上会计师职称证书;
4.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投标供应商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2)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为本次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等服务的供应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至****,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
2、地点:泰州市****
方式:以邮件的形式提交材料,应提交材料: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办理应提供单位介绍信、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转账截图或投标人委托代理人办理应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转账截图的扫描件(1个PDF文件)以邮件的方式发送至****@qq.com邮箱申请领取采购文件。
售价:采购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转账至****支付宝账号)。
注:有意向的投标供应商未按以上要求报名的,采购人有权拒绝其投标资格。另请供应商领取采购文件后自行核对,如发现缺页等情况,自领取采购文件当日向招标代理提出,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负。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响应文件提交开始时间:****14时30分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15时00分(北京时间)
2.响应文件提交地点:泰州市****
五、开启
时间:2025年4 月9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泰州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响应文件份数:详见须知。
2、磋商有效期:磋商之日起90天。
3、有关本次竞争性磋商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将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信息更正公告,请各供应商即时关注。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江苏省泰州市****
联 系 人: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泰州市****
联 系 人:李先生
联系方式:****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 江苏省泰州市****
联 系 人: 点击登录查看
电 话: ****
电 子 邮 件: /
招 标 代 理 机 构: 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 泰州市****
联 系 人: 李先生
电 话: ****
电 子 邮 件: ****@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处*](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处*](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