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饶市广丰区农博园约85亩水库、配套小木屋及管理用房经营权整体招租(5年)
全部类型江西上饶2025年03月28日
上饶市广丰区农博园约85亩水库、配套小木屋及管理用房经营权整体招租(5年)拍卖公告
饶产办ggz2025-154号
受委托,点击登录查看定于****15时,在上饶市****
一、标的概况、起拍价:
| 标的名称 | 面积 | 起拍价 (元/年) | 竞拍保证金 (元) | 租期 | 备注 |
| 农博园水库 | 约85亩 | 42800 | 100000 | 5年 | 水面面积满水时约85亩,租赁范围含水库水域及配套的小木屋(面积约36m2)和管理用房。管理用房为二层半建筑,与厨房、茶室共占地面积约174m2,另有院子约680m2。 |
| 配套小木屋 | 约36m2 | 17300 | |||
| 配套管理用房 | 约434.4m2 | 119900 | |||
| 整体招租合计 | 180000 | 100000 | 5年 |
二、拍卖方式:一家报名则不成交,两家以上(含两家)采用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
三、承租方资格要求:
1.意向承租方应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它组织。
2.意向承租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经营范围:渔业养殖、水上休闲项目、团建活动、饮品店、研学基地、劳动教育等。
四、重大事项揭示:
1.本次挂牌招租的重大事项揭示及瑕疵详见江西德胜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赣德胜评报字[2025]第028号资产评估报告。
2. 标的以现状招租,公告的招租面积仅为参考面积,招租方提供的有关材料及说明仅供参考,以交付时的现状为准。意向承租方应认真咨询、看样、核实,明确本次招租标的的现状和可能存在的瑕疵,不论标的实际情况是否存在误差,均不影响拍卖成交及成交价。
3. 承租方必须按照国家、省、市、区的规定合法合规使用标的,维持住水库的养殖用途(不得破坏水库的环境和生态),并承担维护费用。经营所需的相关证件、资质由承租方自行办理,相关费用也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4. 承租方应承担并按时缴纳水电费等费用,如有管理费用的,也由承租方负责缴纳。
5. 承租方应负责保护标的的生态环境及配套房屋的整体结构,保证标的范围内原有的道路畅通。承租方不得有损害水库资源的行为,不得私自新建、拆除和改建房屋,租赁期内若发生环保事故、安全事故等造成经济损失,由承租方承担全部责任并负责赔偿。合同期内,标的责任范围内发生的一切环保事故和安全事故由承租方承担全部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环境污染、火灾、爆炸、人员溺水伤亡事故、食品安全事故、设施设备使用意外)。
6. 租赁合同期满或解除时,承租方在交还标的前应完成垃圾清运。标的内可移动的装修装饰和设施设备等应自行处置;不可移动的承租方不得拆除或者破坏,也不得强行要求招租方或新承租方收购。
7. 未经招租方书面允许,承租方不得擅自转租标的或改变租赁用途,否则视为承租方违约,招租方可无条件解除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和已缴租金作为违约金。
8. 如招租方需利用水库资源进行排灌的,承租方应无条件配合。
9. 租赁合同期满或解除时,承租方必须在租期结束前无条件搬离标的物,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招租方给予相关补偿;若因承租方原因,需提前终止租赁合同,承租方应提前三个月书面告知招租方,经双方协商同意后,承租方必须结清所有经营所产生的水电等公共支出费用后无偿搬离标的物,且招租方可无条件扣除租赁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不足以弥补招租方损失的,招租方有权继续追偿。招租方也不对承租方的投资进行补偿。
10. 租金标准及收取方式:承租方按照最终竞得价,按年度支付租金(一次支付12个月的租金),承租方还需支付相当于首年3个月租金金额的租赁履约保证金。承租方应于标的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招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并于标的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付清首笔租金、履约保证金及拍卖佣金。承租方未经招租方允许,未能按期与招租方签订《租赁合同》的,标的的租期和租金从标的拍租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后开始计算。在承租方未违约、未欠费的前提下,租赁履约保证金由招租方在租赁合同结束后10日内负责无息返还。
11. 租金递增方式:租金每年在上一年租金基础上递增1%。
12. 租约期满后招租方若无其他用途且继续对外出租的,则另行公开招租,在同等条件下,原承租方享有优先承租权。
13. 本项目标的未办理产权证。
五、标的咨询与展示:自公告之日起即行咨询和展示。
六、报名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17时止个人凭身份证,自然人凭身份证;单位凭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以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单位委托他人的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以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均需携带原件以核实)到点击登录查看办理竞买报名手续,领取相关竞买资料,并交纳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须在****17时前汇入指定账户(以实际到账为准)。竞买成功的承租方的保证金转为等额首期租金、租赁押金(多退少补),交易凭证出具前,保证金性质不变。保证金在指定账户期间产生的利息按照相关规定返还原提交账号。其他未成交方交纳的保证金及其利息在承租方确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返还原提交账户。保证金在指定结算账户期间产生的利息按同期江西银行活期存款利率计算,计息方式按照通行规则进行,即日利率为年利率/360天,计息天数算头不算尾。意向承租方须按要求交纳全额竞买保证金至以下账户(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户名:上饶市产权经纪服务有限公司,账 号:****016,开户行:江西银行(上饶分行)】
联系电话:**** ****
上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本项目未尽事宜详见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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