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投梧桐湖20#地块配套工程施工总承包工程(沥青材料一期)采购采购公告
全部类型湖北鄂州2025年03月27日
联投梧桐湖20#地块配套工程施工总承包工程 (沥青材料一期)采购 询比采购公告
本项目 联投梧桐湖20#地块配套工程施工总承包工程 (沥青材料一期)采购 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1.1采购项目名称:联投梧桐湖20#地块配套工程施工总承包工程 (沥青材料一期)采购;
1.2采购人: 点击登录查看;
1.3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4采购项目概况:
联投梧桐湖20#地块配套工程施工总承包工程,包含景观工程、道路及综合管网、弱电智能化、泛光照明、专变工程、充电桩、标识标牌、道路及地下室停车位划线、物业用房装修 ;
本工程本次询比价采购材料不含税总金额合计约为199454.9元;
本工程总价及响应单位每条清单项不含税报价不得超过对应最高限价,超过则按无效响应处理。
1.5成交供应商数量及成交份额:一家;
1.6 拟成交供应商放弃中标的,冻结参与采购资格,期限为半年,自收到弃标函之日起计算。如有响应保证金的,没收响应保证金。
2.1采购范围: 联投梧桐湖20#地块配套工程施工总承包工程 (沥青材料一期)采购,包含但不限于:材料费、运费、运输损耗、装卸费、维护费、管理费、合理利润和质量保修期内除人为损坏、使用不当、不可抗力外的保修等完成本合同工作所需的一切费用,具体详见附件:报价清单 ;
2.2标段划分:本项目共有 1 个标段,每个供应商可参加 1 个标段的询比采购活动,最多允许获取其中 1 个标段成交资格。各标段划分情况: / ;
2.3交货期:合同签订至项目完工,具体供货日期以项目部的要求为准;
2.4交货地点:鄂州市****
2.5货物质量标准或主要技术性能指标:满足设计图纸的各项要求,符合国家、行业、地方相关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前述质量标准存在不同的,应当以更严格的为准 。
2.5.1乙方产品运送至甲方指定地点后,甲方有权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产品质量标准进行验收(双方确认:如产品需要安装调试,则在产品安装调试后甲方进行验收)。如发现产品存在质量问题、损坏或其他任何不符合本合同约定情况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无条件免费更换,且本合同约定的产品交货期不予顺延;
2.5.2产品的技术标准(质量标准)必须满足国家、行业及省市地方标准(产品有强制性国家标准的,必须执行强制性国家标准;没有强制性国家标准,但有推荐性标准(包括推荐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的,执行推荐性标准,但如存在二个以上推荐性标准,且不同推荐性标准就同一事项的技术要求有高低区别的,则按上述标准中最高技术要求执行;如同时存在强制性国家标准及推荐性标准,且推荐性标准就同一事项的技术要求高于强制性国家标准相关技术要求的,则按上述标准中最高技术要求执行)和本工程的图纸设计要求,产品必须为全新、未使用过的满足该工程施工需要;
2.5.3物资检测要求:应符合设计要求的强度、稳定性、耐久性、抗老化和防水等性能指标;
2.5.4交货时应提供的各项文件:乙方送交的每批货物应附材料送货单、质量证明书等必要文件,证明书上应标明厂名、商标、产品名称、等级、试验结果、批量编号、出厂日期、本标准编号和使用说明等;
2.5.5验收标准: 1、乙方所提供的沥青材料以相应的国家标准为质量评定和检验的依据。若乙方所提供的材料不符合质量约定,乙方除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外,还应向甲方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2、甲方对材料的质量有异议,应于两个月内以书面形式提出。判定沥青材料的质量是否符合要求时,强度、稳定性、耐久性、抗老化和防水等性能指标质量等指标以进场验收结果为依据;其它质量指标的判定由甲、乙双方根据技术标准确认。若工程确因乙方提供的材料不合格产生问题,则乙方仍应承担全部经济及法律责任;
2.5.6货物验收程序:所有材料由乙方派人在施工现场进行施工,甲方派专人取样送检。如材料不合格,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2.6运输及卸货要求:供应商负责把成品材料运送到现场,由供应商负责卸货,运费由供应商承担。
3.1供应商应满足如下要求:
3.1.1依法设立:供应商具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其他行政机关颁发的可以合法开展业务的执照或证书;
3.1.2资质要求: / ;
3.1.3财务要求: / ;
3.1.4业绩要求: / ;
3.1.5信誉要求:(1)未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2)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3)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4)在最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5)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6)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
3.1.6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 / ;
3.1.7其他要求:
1) 、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不得相互兼职;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采购活动公正性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采购活动。
2)、通知与送达:供应商应如实填写以下通讯信息(包括特快专递、电邮、传真等),如以下通讯地址、通讯电话、邮箱、联系人发生变化的,供应商有义务提前告知采购单位,若因未及时通知供应商信息变更而产生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供应商确认的通讯地址: ;
联系人(非法定代表人需出具授权委托书): ;
电子邮箱: ;
通讯电话: ;
3.2本次采购活动 不接受 联合体。
4.1 凡有意参加询比采购活动者(若为联合体申请,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联投电子采购平台(以下简称“电子采购平台”,下同)(网址:http:// www.ltzxgl.com.cn)进行注册登记。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 2025 年 3 月 27 日9:00时至 2025 年 3 月 31日23:59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会员登录“电子采购平台”,在所申请标段缴费并下载询比采购文件。未按规定从“电子采购平台”下载询比采购文件的,采购人 (“电子采购平台”)拒收其响应文件。
4.3询比采购文件每个标段售价 0 元。
5.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5 年 4 月 2 日 9 时 00 分。
5.2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会员登录“电子采购平台”,选择相应标段将电子响应文件上传。逾期未完成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采购人(“电子采购平台”)将予以拒收。最终成交供应商在合同签订前须提供与上传至电子采购平台相一致的纸质版标书(1份)至采购人。
本项目询比采购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湖北联投电子采购平台(网址:http:// www.ltzxgl.com.cn)上发布。
本次采购评审办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价法 。
采 购 人: 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 湖北省武汉市****
联 系 人: 点击登录查看
电 话: ****
2025 年 3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