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南院区消防系统维修服务采购项目
全部类型辽宁沈阳2025年03月27日
公告详情
项目编号: ****
所属行政区域: 沈阳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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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招标编号:****)
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沈阳市
一、招标条件
本
点击登录查看南院区消防系统维修服务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20.8 万元,招标人为
点击登录查看。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点击登录查看南院区消防系统维修服务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须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中规定的中小微企业单位。(2)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所属行业为“建筑业或其他未列明行业”,投标人应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中规定,确定企业规模。(3)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5 年 03 月 27 日 08 时 30 分到 2025 年 04 月 03 日 16 时 00 分
获取方式:时间:2025 年 03 月 27 日至 2025 年 04 月 03 日,每天上午 8:30 至 11:30,下午 13:00 至 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
点击登录查看(沈阳市****);方式:(一)、现场购买,获取采购文件需提供如下材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4、有效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二)、邮箱报名:提供以下报名材料的原件扫描件发送至邮箱:****@163.com 进行报名,发送邮箱后投标单位必须电话通知代理公司,联系电话:****-805,否则因投标单位未电话告知代理公司使代理公司错漏了投标单位的信息代理公司概不负责。获取采购文件需提供如下材料原件扫描件: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4、有效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售价:¥500.0 元(人民币),文件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 年 04 月 09 日 10 时 00 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 年 04 月 09 日 10 时 00 分
七、其他
1.预算金额:20.8 万元
2.最高限价(如有):20.8 万元
3.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 30 天内完成维修并通过采购人验收合格,维修期及维修顺序与采购人协商后具体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如发生工期顺延采购人不另行支付费用。
4.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对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相关规定等相关政策等。
5.公告发布媒体:本次采购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lngp.nen.com.cn)上同时发布。
6.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
八、监督部门
九、联系方式
地址:沈阳市****
电话:****
电子邮件://
地址:沈阳市****
联系人:杨添舒、张荣芳
电话:****-805
电子邮件:****@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