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宜春中心城区公交票价调整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结果的公告
全部类型江西宜春2025年03月27日
关于《宜春中心城区公交票价调整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结果的公告
序号 |
单位 |
反馈意见 |
采纳情况 |
未采纳理由 |
征求意见方式 |
1 |
市司法局 |
根据《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第十六条的规定:“定价机关履行本规则第十一条至第十五条规定程序后,应当形成制定价格的方案。方案应当载明以下内容:(一)现行价格和拟制定的价格、单位调价幅度;(二)制定价格的依据和理由;(三)制定价格对相关行业和消费者的影响;(四)成本监审报告或者成本调查报告;(五)经营者、消费者或其代表,以及有关方面的主要意见及采纳情况;(六)经过听证的,附听证报告;(七)经过专家论证的,附专家论证意见及采纳情况;(八)经过风险评估的,附风险评估意见;(九)价格的执行时间、期限和范围。”建议按照上位法规定完善《方案》内容。 |
采纳。根据反馈意见对《方案》进一步修改完善。 |
书面征求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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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市交通运输局 |
无意见 |
召开听证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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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市财政局 |
无意见 |
召开听证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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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市国资委 |
无意见 |
召开听证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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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市人大代表 |
无意见 |
召开听证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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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市政协委员 |
无意见 |
召开听证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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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市消保委 |
同意调价方案,建议在车次和间隔时间上进一步优化,主要是让消费者在等车时知道要等多久。 |
不予采纳 |
鉴于所提意见与本次调价无关联,已将相关意见转宜春公交集团有限公司。 |
召开听证会 |
8 |
经营者代表 |
无意见 |
召开听证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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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消费者代表 |
同意调价方案,建议: 1.在班次和时间上进一步优化。 2.学生票价和服务上进一步优化。 3.强化对司机的管理和教育。 4.调整22路、7路公交路线,使其能直达火车站,方便居民出行。 |
不予采纳 |
鉴于所提意见与本次调价无关联,已将相关意见转宜春公交集团有限公司。 |
召开听证会 |
10 |
专家代表 |
无意见 |
召开听证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