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城河B-4-1地块(原慈溪市交通物流发展有限公司)房屋拆除工程的发包公告
全部类型浙江宁波2025年03月27日
1.发包条件
本发包项目新城河B-4-1地块(原慈溪市交通物流发展有限公司)房屋拆除工程已批准实施;发包人为点击登录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项目己具备发包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发包。
2.项目概况与发包范围
项目地点:慈溪市交通物流发展有限公司(明峰医院南侧);
规模及造价:1、拆除砖混结构房屋约8080平方米、轻钢结构房屋约3236平方米、钢棚约2721平方米),路面破除面积约23500平方米;拆除费582070元;2、房屋残值费用****元;标段划分:一个;
计划工期:该项目南北区块分阶段拆除,南片区40日历天内拆除完毕,北片区60日历天内拆除完毕,每个片区接到指令后3天内进场实施拆除工作;
质量要求:合格;本项目按《2018年度宁波市****
发包范围:红线图范围内(围墙及东出口门卫、门头不拆)的房屋、钢棚(包含基础)、装修拆除及平整,路面破除及平整(破除表层混凝土,拆除厚度控制在表层混凝土往下60CM以内)、红线外的东北角钢棚拆除;房屋、钢棚(包含基础)、路面场地拆除后的建筑垃圾(如破碎后的混泥土、塘渣、砌体)及屋内原有垃圾等外运处置及房屋残值评估范围内的残存物处置等工程。具体详见红线图、工程量清单及房屋残值评估报告。
3.竞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
3.2竞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施工资质(对应资质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且无第二章竞标人须知1.4.3竞标无效情形,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项目经理要求:建筑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一名【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负责人)】。
3.4拟派项目经理任职情况必须符合《宁波市****
3.5本次发包不接受联合体竞标。
4. 竞标方式
4.1公开竞标。
5. 竞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竞标者,请于****17时00分前进入宁波市****
5.2媒介:本次发包公告同时在宁波市慈溪市基层小型平台上发布。
6. 竞标文件的递交
6.1 竞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14时00分。
6.2 递交地点为慈溪市****
7.竞包保证金
7.1、金额:人民币40万元整。
7.2、竞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通过竞标人的基本账户以银行转帐方式缴入点击登录查看所提供账户,到账截止时间为****16时00分前。
单位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开户银行:民生银行宁波杭州湾支行
银行账号:****
特别提示:投标人交纳投标保证金时,应详细注明投标项目的项目编号,未详细注明或注明错误而导致无法认定投标保证金是否到账,由此产生的后果将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转账回单、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该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证明)编入竞标文件中。
8.其他说明
8.1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8.2本次工程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
8.3慈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主体信息登记详见宁波市慈溪市基层小型平台(市级平台)-企业注册。
9.发包(代理)人及联系方式
地 址:慈溪市****
联系人:王主任 联 系 人:周工
电 话:****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