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溪县城区市政道路改造建设项目(一期)(含地下管网)答疑文件
全部类型福建泉州2025年03月25日
安溪县城区市****
答疑纪要
各投标人:
安溪县城区市****(招标编号:****号),现发答疑纪要如下:
一、关于投标人提问的回答:
| 问 | 1、编制说明中交通疏导、施工围挡、爆闪灯等维护警示设施按 10 万包干,投标单位在投标报价时综合考虑,中标后不再调整。此规定不符合闽建〔2024〕9 号文的规定,应按实结算,请调整。 |
| 答 | 按招标控制价执行。 |
| 问 | 2、编制说明中余土、余渣外运运距按 10KM包干计取(含渣土收纳费及弃土场等一切费用)。此规定不符合闽建〔2024〕9 号文的规定,应按实结算,请调整。 |
| 答 | 按招标控制价执行。 |
| 问 | 3、编制说明中土石方开挖的岩土类别及土石比例根据工程地质勘察报告包干计算,中标后不再调整。此规定不符合闽建〔2024〕9 号文的规定,应按实结算,请调整。 |
| 答 | 按招标控制价执行。 |
二、关于招标文件的补充修改:
1、本项目招标文件第 2章 第 1节 投标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34.2 增加:25、第 1章“招标公告”3.4.修改为: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市****
2、删除本项目招标文件通用本补正数据表“序号 1”条款。
3、补充上传本项目PDF版本图纸。
三、本答疑纪要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具有约束力;原招标文件有相同或相似内容做同样修改,答疑纪要内容若与招标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以本答疑纪要内容为准;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不同时间对同一内容存在不同约定时,以最后约定的内容为准。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登录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的相关网站查看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后果自负。
招标人:点击登录查看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2025 年 03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