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国家组织第九批药品集中带量采购第二采购年度执行工作的通知
全部类型湖南长沙2025年03月25日
日期:****
关于做好国家组织第九批药品集中带量采购第二采购年度执行工作的通知
湘医保招采函〔2025〕25号
各市州医疗保障局,在长部省属医疗机构,各相关企业:
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常态化制度化推进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工作,进一步降低群众用药负担,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开展的意见》(国办发〔2021〕2号)、国家组织药品联合采购办公室发布的《关于公布全国药品集中采购(****)中选结果的通知》和《关于做好国家组织第九批药品集中带量采购中选结果执行工作的通知》(湘医保函〔2024〕16号)等文件要求,现就做好国家组织第九批药品集中带量采购中选结果第二采购年度执行工作通知如下:
一、实施范围及执行时间
(一)机构范围。全省各级公立医疗机构、驻湘部队医院全部参加,鼓励其他医保协议医药机构自主参加。
(二)执行时间。自****至****。
二、约定采购量
各市****
三、部分中选产品调整主备供企业
根据国家组织药品联合采购办公室《关于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部分中选药品信息变更的通知(第一批)》和《关于国家集采新增部分中选产品的通知》(湘医保招采函〔2025〕15号)要求,部分品种的主备供做如下调整:
1.葡萄糖酸钙注射液(10ml:1g)主供企业为华夏生生药业(北京)有限公司,备供企业为河北天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帕罗西汀肠溶缓释片(25mg)主供企业为华益泰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备供企业为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帕罗西汀肠溶缓释片(12.5mg)主供企业为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采购周期内若提前完成当年约定采购量,超出部分中选企业仍按中选价供应,直至采购周期届满。
四、签订三方购销协议
各市州医保部门三方购销协议网上签订工作原则上应在****前完成。
其他未明确事项按湘医保函〔2024〕16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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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件主动公开)
(****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