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十五五”时期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发展规划编制项目 比选公告
全部类型北京2025年03月24日
一、采购人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采购人地址:北京市****
采购人: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电话:****
二、采购代理机构全称:点击登录查看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
联系人:王师安、王文姣、李响
电话:****
传真:****
三、采购内容:《北京市“十五五”时期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发展规划》编制工作
四、采购用途:
| 序号 | 采购服务名称 | 数量 | 服务期限 | 预算金额 |
| 《北京市“十五五”时期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发展规划》编制工作 | 1项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规划印发之日止 | ¥250,000.00 (大写:人民币贰拾伍万元整) |
五、合格申请人的资格条件: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所有条件;
(二)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之外的申请人;
(三)近三年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申请人(有上述处罚记录但处罚期已届满的,视为无记录);
(四)不同潜在申请人的法人、单位负责人不是同一人,也不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
(五)申请人已在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比选文件,未经向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比选文件的潜在申请人均无资格参加本次比选;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比选文件发售时间:****起至****(节假日休息),每天08:30--16:30(北京时间)。
七、比选文件获取方式:邮件。参与本项目的申请人将填写好的《供应商信息采集表》发送至邮箱****@163.com,我公司将以邮件形式回复比选文件。
八、比选文件售价:人民币0元。
九、比选文件递交时间:****13:30—14:00(北京时间)。
十、比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14:00(北京时间),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申请文件恕不接受。
十一、比选文件递交地点:北京市****
十二、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价格10分、商务部分25分、项目方案65分)。
十三、本公告期限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附件:【供应商信息采集表】《北京市“十五五”时期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发展规划》编制项目
****